第B0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0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5-122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复牌时间:从2015年10月15日开市起复牌。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0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10月14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甲52号楼顺迈金钻大厦23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8名,其中董事张振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董事孟令章先生因出差委托董事刘辉女士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丛丰森先生、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永彬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表决方式和通讯表决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为充分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王永彬、刘辉、张振新、孟令章和易欢欢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并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10月15日),发行价格为9.1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为397,603,482股,其中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数量为72,000,000股;张振新认购数量为60,000,000股;王永彬认购数量为54,466,230股;嘉兴天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数量为50,000,000股;嘉兴亚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数量为46,976,034股;嘉兴邦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数量为41,448,801股;嘉兴豪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数量为38,289,760股;北京鹏康投资有限公司认购数量为16,339,869股;深圳市汇成中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购数量为13,071,895股;深圳市广汇兴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认购数量为5,010,893股。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397,603,482股。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具体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自公司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发行对象名下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上限为365,000万元(包括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所需资金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1基于物联网技术的综合研发平台及物联网+行业解决方案项目110,275.20110,000.00
2金融科技云服务平台项目95,319.0095,000.00
3收购盈华租赁74.64%股权并对盈华租赁增资99,496.1099,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61,000.0061,000.00
总计366,090.30365,000.00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删减以及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进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股权认购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永彬、刘辉、张振新、孟令章和易欢欢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与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振新、王永彬、嘉兴天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亚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邦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豪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鹏康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汇成中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广汇兴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盈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永彬、刘辉、张振新、孟令章和易欢欢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永彬、刘辉、张振新、孟令章和易欢欢回避表决。

董事会认为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正信”)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其具备有关部门核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可以胜任本次评估工作。中威正信及其评估人员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和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同时与相关各方亦没有个人利益或偏见,具有独立性。

中威正信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并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后出具了评估报告,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立、公正和科学的原则。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符合相关规定和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公式和评估参数的选用稳健,符合谨慎性原则,资产评估结果合理。

6、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增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永彬、刘辉、张振新、孟令章和易欢欢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以24,496.10万元收购盈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74.64%股权,其中包括中国木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木材”)持有的47.37%股权和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融资租赁”)持有的27.27%股权。同意收购完成后对盈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75,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永彬、刘辉、张振新、孟令章和易欢欢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永彬、刘辉、张振新、孟令章和易欢欢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永彬、刘辉、张振新、孟令章和易欢欢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天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亚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振新、王永彬、嘉兴邦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豪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广汇兴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永彬、刘辉、张振新、孟令章和易欢欢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方案的解释和实施;

(2)授权董事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等;

(3)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范围之内,在需要时与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签署股份认购合同的补充协议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并决定其生效;

(4)授权董事会或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监管政策的要求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5)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按投入项目的轻重缓急、实际投资额、实际资金需求和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投向中的具体使用安排;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国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的,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6)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7)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如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9)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0)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永彬、刘辉、张振新、孟令章和易欢欢回避表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天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嘉兴亚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31.23%的股份,超过3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认购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鉴于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公司住所由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路高新技术工业村R3A-6层变更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24层,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和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公司2015年10月修订的《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大连先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先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拟定为10,000万元,其中连先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人民币3,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10月30日召开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14日

附件一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

原: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路高新技术工业村R3A-6层

邮政编码:518057

修改为: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24层

邮政编码:518054

公司章程除以上内容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5-123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股权认购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键桥通讯”)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为397,603,482股,发行对象为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乾德精一”)、张振新、王永彬、嘉兴天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天授”)、嘉兴亚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亚安”)、嘉兴邦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邦利”)、嘉兴豪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豪力”);北京鹏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鹏康投资”)、深圳市汇成中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汇成中通”)、深圳市广汇兴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广汇兴通”,员工持股平台)。

2015年10月14日,公司与上述认购人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发行人(甲方):键桥通讯

认购人(乙方):乾德精一、嘉兴天授、嘉兴亚安、张振新、王永彬、嘉兴豪力、嘉兴邦利、深圳汇成中通、北京鹏康投资、深圳广汇兴通

2、发行价格

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确定为9.18元(大写:玖元壹角捌分)/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90%。发行股份前,甲方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相应调整发行价格。

3、认购金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为397,603,482股,其中乾德精一认购数量为72,000,000股;张振新认购数量为60,000,000股;王永彬认购数量为54,466,230股;嘉兴天授认购数量为50,000,000股;嘉兴亚安认购数量为46,976,034股;嘉兴邦利认购数量为41,448,801股;嘉兴豪力认购数量为38,289,760股;北京鹏康投资认购数量为16,339,869股;深圳汇成中通认购数量为13,071,895股;深圳广汇兴通(员工持股平台)认购数量为5,010,893股。

4、认购方式

乙方拟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为募集资金之目的而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发行股份前,甲方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相应调整发行价格和乙方认购的股份数量,具体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数量为准。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经监管部门审核发行的股份数低于397,603,482股,则乙方认购的股份数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经核准发行的股份总数×认购比例。其他认购条件不变。

乾德精一承诺,如发生上述约定的情形,导致认购方之一深圳广汇兴通认购股数低于5,010,893股的,乾德精一自愿将其相应的认购份额让渡给深圳广汇兴通,以保证深圳广汇兴通的认购股数保持为5,010,893股。

乾德精一承诺,如发生上述约定的情形,导致认购方之一深圳汇成中通认购股数低于13,071,895股的,乾德精一自愿将其相应的认购份额让渡给深圳汇成中通,以保证深圳汇成中通的认购股数保持为13,071,895股。

其他认购人的权利义务不因本条约定而受到影响。

如发生其他认购方放弃认购情形的,导致全体认购方实际认购的股份数额可能低于最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额的,乾德精一承诺按照全额认购其他认购方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额,以确保全体认购方实际认购的股份数额与最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额一致。

5、限售期

乙方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甲方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甲方股份,亦应遵守前述约定。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限售期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若前述限售期安排与监管机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则双方将对限售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6、支付方式

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取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批文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股份认购价款缴纳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股份认购价款支付至承销商为甲方本次发行开立的专用银行账户。

乙方的全额认购资金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甲方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甲方应在乙方支付股份认购价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将乙方认购的股份计入乙方名下,以实现交付。

7、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甲方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8、合同生效的先决条件

认购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成立,并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后生效:

(1)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及甲、乙双方签署认购协议事宜。

(2)中国证监会核准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若认购协议上述生效条件未能成就,致使认购协议无法生效、履行,则认购协议自始无效,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因签署及准备履行认购协议所支付之费用,且互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认购协议的变更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在变更或补充协议达成以前,仍按认购协议执行。

一方根本违反认购协议导致认购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并且在收到对方要求改正该违约行为的通知后20日内仍未予以补救或纠正,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认购协议;守约方行使解除协议的权利,不影响守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的其他权利。

如因不可抗力情形,导致认购协议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之必要,甲、乙双方可协商解除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5-124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股权转让协议及增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4,496.10万元收购盈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华租赁”或“目标公司”)74.64%股权,其中包括中国木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木材”)持有的47.37%股权和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融资租赁”)持有的27.27%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和中经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经控股”)将同比例对盈华租赁进行增资,其中公司对盈华租赁的增资额为75,000.00万元,中经控股对盈华租赁的增资额为25,482.32万元。增资完成后,双方维持原来的持股比例,即74.64%和25.36%。

该项目投资总额为99,496.1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99,000.00万元。公司已于2015年10月14日与中国木材及中国融资租赁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15年10月14日与盈华租赁及中经控股签署了《增资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向中国融资租赁收购盈华租赁27.27%股权的交易中,张振新通过其控制的大连联合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国融资租赁13.94%股权,张振新现任公司董事,是公司股东乾德精一的有限合伙人、深圳精一的股东,嘉兴万昌有限合伙人;张利群是嘉兴万昌的有限合伙人,嘉兴万昌是公司股东乾德精一的有限合伙人,同时,张利群是中国融资租赁的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015年10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增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王永彬、刘辉、张振新、孟令章和易欢欢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4名非关联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上市公司按照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发行证券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因此本次交易不适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中经控股

公司名称:中经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路128号祥丰大厦15楼A\B室

注册资本:1,000万港币

公司编号:1165951

公司类别:私人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9月10日

2、中国木材

公司名称:中国木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北索家坟木材贸易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昱敏

注册资本:36,669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100000000005392(4-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86年11月27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木材、竹材和木片的销售;家具、门窗、地板以及竹、木制品的生产、销售;雕刻制品、工艺美术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纸浆、纸张、耐火材料制品、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普通机械、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塑料制品的销售;承接装饰工程、建筑工程;园林设计及施工;投资管理;经济合同担保(融资性担保除外);物资装卸和仓储;经济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3、中国融资租赁

公司名称: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黄浦路720号4层401室

法定代表人:张利群

注册资本:83,585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21020040000585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成立日期:1986年9月9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经济信息咨询(涉及专项审批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张振新先生通过其控制的大连联合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国融资租赁13.94%股权,张振新先生为公司股东乾德精一的有限合伙人、深圳精一的股东,现任公司董事;张利群先生是嘉兴万昌的有限合伙人,嘉兴万昌是公司股东乾德精一的有限合伙人,同时,张利群先生是中国融资租赁的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向中国融资租赁收购盈华租赁27.27%股权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盈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永海

注册资本:21,392.7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4091726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外商投资限制、禁止类项目)。

2、股权控制关系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股东出资额股权比例
1中国木材(集团)有限公司10,133.5747.37%
2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834.4827.27%
3中经控股有限公司5,424.6525.36%
合计21,392.70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股东出资额股权比例
1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5,968.0574.64%
2中经控股有限公司5,424.6525.36%
合计21,392.70100.00%

本次增资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股东出资额股权比例
1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4,855.9674.64%
2中经控股有限公司22,035.0225.36%
合计86,890.98100.00%

3、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根据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15)022090号”《盈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5年1-3月、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盈华租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2015年3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
总资产134,614.94144,098.79
总负债107,241.33117,245.29
所有者权益27,373.6026,853.51
项目2015年1-3月2014年度
营业收入3,182.3417,551.58
净利润520.094,829.57

4、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

盈华租赁主要提供汽车融资租赁、医疗设备融资租赁、专业生产设备融资租赁等服务,其服务的对象主要为上市公司、著名连锁经营品牌、大型医疗机构等。其主要业务种类有:直接租赁、售后回租、厂商租赁。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威正信”)于2015年8月25日出具的《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盈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15)第1111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中威正信分别采用收益法和成本法对在持续经营的假设条件下盈华租赁全部股东权益在2015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截至2015年3月31日,盈华租赁全部股东权益账面价值(母公司口径)为人民币25,330.76万元,经收益法评估,盈华租赁全部股东权益(母公司口径)的评估值为32,819.00万元,增值额为7,488.24万元,增值率为29.56%;经成本法评估,盈华租赁的全部股东权益(母公司口径)的评估值为27,217.37万元,增值额为1,886.61万元,增值率为7.45%。

参照《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中确定的目标公司100%股权截至基准日的审计、评估值,确认目标股权的交易价格为24,496.10万元。

五、股权转让协议和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转让方):中国木材、中国融资租赁

乙方(受让方):键桥通讯

2、目标资产的定价依据

双方同意,参照《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中确定的目标公司100%股权截至基准日的审计、评估值,确认目标股权的交易价格为24,496.10万元。

3、认购方式

乙方拟将本次交易作为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支付交易对价。

交易双方同意,乙方应以现金方式按照甲方持股比例支付目标股权的交易对价。

4、支付方式

交易双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交易对价的进度如下:

付款期次付款期限支付款项金额

(万元)

与交易对价相关的安排
第一期乙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5个工作日内2,450乙方可在付款期限内自行决定支付时间,亦可将本期转让款在付款期限内分多次向甲方支付
第二期自目标股权交割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22,046.1乙方可在付款期限内自行决定支付时间,亦可将本期转让款在付款期限内分多次向甲方支付
合 计24,496.1——

5、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交割完成后,乙方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向目标公司提名推荐或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甲方应促使其提名或委派的目标公司及其并表子公司的在任董事按照相关公司内部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在目标股权交割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提出辞职,并配合目标公司及其并表子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会议,对提名乙方推荐的、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为继任董事候选人,及同意召开目标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改组等事项进行审议。

甲方应促使其提名或委派的目标公司及其并表子公司的在任监事按照相关公司内部制度的程序,在目标股权交割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提出辞职,并配合目标公司及其并表子公司分别召开监事会会议,对提名乙方推荐的、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为继任监事候选人,及同意召开目标公司股东会对监事会改组等事项进行审议。

在目标公司及其并表子公司按上两款规定完成改组后,乙方将根据业务经营的需要对目标公司及其并表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

6、目标公司盈亏、债权债务分担

目标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乙方作为控股股东的目标公司享有。

自交割完成日起,目标公司经营所新产生的利润及亏损全部由乙方作为控股股东的目标公司享有及承担。

目标公司在交割日前后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目标公司承继,但如因交割日之前的事实而可能给交割日后由乙方作为控股股东的目标公司承担任何不利影响的,甲方应按照其各自在本次转让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的比例以现金方式向目标公司予以弥补。

7、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且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于以下条件成就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履行了各自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各自权力机关的同意;

本协议所约定的交易事项获得目标公司注册地有权的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乙方非公开发行股份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盈华融资租赁

乙方(增资方):键桥通讯(乙方1)、中经控股(乙方2)

2、增资金额

乙方1以75,000万元人民币投资甲方,其中48,887.9155万元人民币计入甲方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甲方资本公积。

乙方2以25,482.3151万元人民币增资甲方,其中16,610.3636万元人民币计入甲方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甲方资本公积。

3、增资的实施

乙方1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向甲方进行增资,因此,本协议各方同意在乙方1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募集到位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前条所约定的币种和金额的增资款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因增资方对甲方之增资行为,对甲方章程、注册资本、股东等相关事宜应做相应的变更或修正。

甲方应在增资方的增资款投资到位之日起20日内到注册地办理股权变动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上述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时,协议各方均应给予积极协助。

4、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且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于以下条件成就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履行了各自的内部决策程序,并获得各自权力机关的同意;

本协议所约定的交易事项获得甲方注册地有权的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乙方1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收购盈华租赁进入融资租赁行业,能与公司现有产业形成优势互补,凭借对通信产业的精通优势,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开展金融服务,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客户共同发展,实现产融结合协同效应,形成产业链竞争优势。有利于公司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调整业务经营模式;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提高抗风险能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因收购资产,与张振新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9.11万元,与张利群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12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其涉及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公司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涉及的事项发表的事前确认函;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关于盈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5、《关于盈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6、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盈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15年1-3月、2014年度、2013年度、2012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15)022090号);

7、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盈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15)第1111号)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5-125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为397,603,482股,募集资金上限为365,000万元(包括发行费用),其中,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乾德精一”)拟以660,960,000元认购72,000,000股股份;嘉兴天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天授”)拟以459,000,000元认购50,000,000股股份;嘉兴亚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亚安”)拟以431,239,992.12元认购46,976,034股股份;张振新拟以550,800,000元认购60,000,000股股份;王永彬拟以499,999,991.40元认购54,466,230股股份;嘉兴邦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邦利”)拟以380,499,993.18元认购41,448,801股股份;嘉兴豪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豪力”)拟以351,499,996.8元认购38,289,760股股份;深圳市广汇兴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广汇兴通”,员工持股平台)拟以45,999,997.74元认购5,010,893股股份。

公司与乾德精一、嘉兴天授、嘉兴亚安、张振新、王永彬、嘉兴邦利、嘉兴豪力和深圳广汇兴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完成后,刘辉通过深圳精一控制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为31.23%,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乾德精一在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78,000,000股,持股比例为19.84%,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精一”)是乾德精一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天授、嘉兴亚安的普通合伙人为深圳精一,嘉兴天授和嘉兴亚安是公司股东乾德精一的一致行动人;张振新现任公司董事,是公司股东乾德精一的有限合伙人、深圳精一的股东,嘉兴万昌有限合伙人;王永彬现任公司董事长;嘉兴豪力、嘉兴邦利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久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豪力和嘉兴邦利是一致行动人,且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嘉兴豪力和嘉兴邦利将分别持有公司4.84%股权和5.24%股权;深圳广汇兴通为员工持股平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向乾德精一、嘉兴天授、嘉兴亚安、张振新、王永彬、嘉兴邦利、嘉兴豪力和深圳广汇兴通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2015年10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董事王永彬、刘辉、张振新、孟令章和易欢欢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4名非关联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乾德精一

公司名称: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嘉兴市广益路705号嘉兴世界贸易中心1号楼2201室-50

委托代表人:刘辉

工商注册号码:330402000168821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5年2月11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乾德精一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精一是乾德精一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刘辉是深圳精一的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张振新现任公司董事,是公司股东乾德精一的有限合伙人、深圳精一的股东,嘉兴万昌有限合伙人;陆小兰是公司股东乾德精一的有限合伙人,同时是公司董事易欢欢的配偶。乾德精一为公司关联法人。

(二)嘉兴天授

公司名称:嘉兴天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广益路与庆丰路交叉口联创大厦2号楼5层560室-90

委托代表人:刘伟

工商注册号码:330402000185095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5年7月24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深圳精一是嘉兴天授的普通合伙人,嘉兴天授是公司股东乾德精一的一致行动人。嘉兴天授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嘉兴亚安

公司名称:嘉兴亚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广益路705号世界贸易中心1号楼2204室-31

委托代表人:刘伟

工商注册号码:330402000171916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5年3月17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深圳精一是嘉兴亚安的普通合伙人,嘉兴亚安是公司股东乾德精一的一致行动人。嘉兴亚安为公司关联法人。

(四)张振新

张振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硕士。曾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营业部总经理、联合创业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及中国先锋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振新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五)王永彬

王永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职称。2008年12月至今任职于良运集团,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永彬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六)嘉兴邦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嘉兴邦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广益路与庆丰路交叉口联创大厦2号楼5层560室-73

委托代表人:王伟东

工商注册号码:330402000185940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5年8月2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嘉兴邦利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久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豪力和嘉兴邦利是一致行动人,且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嘉兴豪力和嘉兴邦利将分别持有公司4.84%股权和5.24%股权。嘉兴邦利为公司关联法人。

(七)嘉兴豪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嘉兴豪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广益路与庆丰路交叉口联创大厦2号楼5层560室-72

委托代表人:王伟东

工商注册号码:330402000185931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5年8月2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嘉兴豪力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久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豪力和嘉兴邦利是一致行动人,且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嘉兴豪力和嘉兴邦利将分别持有公司4.84%股权和5.24%股权。嘉兴豪力为公司关联法人。

(八)深圳市广汇兴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深圳市广汇兴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正风路16号名家富居1栋11B

委托代表人:孟令章

工商注册号码:914403003495926949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5年7月16日

经营范围:投资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礼仪策划;会务策划;展览展示策划;文化活动策划;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财务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深圳广汇兴通为员工持股平台,普通合伙人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孟令章,有限合伙人包括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11名管理层激励对象。深圳广汇兴通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A股股票。

四、关联交易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的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0月15日。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为9.1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发行价格

键桥通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确定为9.18元(大写:玖元壹角捌分)/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键桥通讯股票交易均价的90%。发行股份前,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相应调整发行价格。

2、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数量为397,603,482股,其中乾德精一认购数量为72,000,000股;张振新认购数量为60,000,000股;王永彬认购数量为54,466,230股;嘉兴天授认购数量为50,000,000股;嘉兴亚安认购数量为46,976,034股;嘉兴邦利认购数量为41,448,801股;嘉兴豪力认购数量为38,289,760股;北京鹏康投资认购数量为16,339,869股;深圳汇成中通认购数量为13,071,895股;深圳广汇兴通(员工持股平台)认购数量为5,010,893股。

3、认购方式

认购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为募集资金之目的而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发行股份前,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相应调整发行价格和认购方认购的股份数量,具体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数量为准。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经监管部门审核发行的股份数低于397,603,482股,则认购方认购的股份数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经核准发行的股份总数×认购比例。其他认购条件不变。

乾德精一承诺,如发生上述约定的情形,导致认购方之一深圳市广汇兴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汇兴通”)认购股数低于5,010,893股的,乾德精一自愿将其相应的认购份额让渡给广汇兴通,以保证广汇兴通的认购股数保持为5,010,893股。

乾德精一承诺,如发生上述约定的情形,导致认购方之一深圳市汇成中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成中通”)认购股数低于13,071,895股的,乾德精一自愿将其相应的认购份额让渡给汇成中通,以保证汇成中通的认购股数保持为13,071,895股。

其他认购人的权利义务不因本条约定而受到影响。

如发生其他认购方放弃认购情形的,导致全体认购方实际认购的股份数额可能低于最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额的,乾德精一承诺按照全额认购其他认购方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额,以确保全体认购方实际认购的股份数额与最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额一致。

3、限售期

认购方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限售期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若前述限售期安排与监管机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则双方将对限售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

4、支付方式

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取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批文后,认购方应在收到公司发出的股份认购价款缴纳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股份认购价款支付至承销商为公司本次发行开立的专用银行账户。

5、协议的生效

认购协议经双方签署后成立,并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后生效:

(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及双方签署认购协议事宜。

(2)中国证监会核准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有利于加快公司业务的扩张,进一步优化、丰富公司收入结构,巩固既有的竞争优势,提升公司长期抗风险能力。为公司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将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业链,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并为公司向交通、电力、金融、能源等行业提供专网通讯技术解决服务提供助力。

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财务状况将得到较大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更趋合理,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力得到增强。乾德精一、嘉兴天授、嘉兴亚安、张振新、王永彬、嘉兴邦利、嘉兴豪力和深圳广汇兴通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体现了其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其涉及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公司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同意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涉及的事项发表的事前确认函;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5-126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大连先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经营结构、拓宽业务领域,提升综合竞争力,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大连先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投资”)参与发起设立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先锋基金”)。先锋基金的注册资本拟定为10,000万元,其中先锋投资以自有资金投资人民币3,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7%。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张振新先生间接持有联合创业集团有限公司7.9623%股权。

2015年10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大连先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联合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联合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210231000004373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街2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7月7日

法定代表人:刘平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含专项审批);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会议展览服务;农副产品、珠宝首饰、工艺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北京鹏康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鹏康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号:110000009806182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通胡大街21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6年7月21日

法定代表人:黄秀虹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推广。((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公司名称: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二)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以工商局登记备案的为准)

(四)经营范围:公募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经营范围以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五)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六)各发起人出资金额及比例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所占比例
联合创业集团有限公司3,80038%
大连先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70037%
北京鹏康投资有限公司2,50025%
总计10,000100%

(七)公司出资方式及来源:现金出资、自有资金

四、发起人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联合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大连先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北京鹏康投资有限公司

以上各方合称为“全体发起人”或“各方”,单独称为一个“发起人”或“一方”。

(二)先锋基金的注册资本

先锋基金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各方以货币方式出资,甲乙丙各方出资额分别为人民币3,800万元,3,700万元,2,500万元,持股比例分别为38%,37%,25%。

各发起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将各自认缴的出资全额汇入指定的验资账户。

(三)先锋基金的法人治理

1、股东会是先锋基金的权力机构。

2、先锋基金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在四名非独立董事中,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提名一名,另外一名由市场化选聘的总经理担任;在三名独立董事中,甲方提名两名,乙方提名一名。董事长应由甲方提名的非独立董事作为人选,并应由董事会董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产生和罢免。

3、先锋基金设监事两名,股东各方联合推荐一名监事,另一名监事为职工代表。

4、先锋基金设总经理一人,如必要,可设副总经理若干人。总经理候选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候选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或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有任何虚假、不真实、或对事实有隐瞒或重大遗漏,均构成违约。

2、任何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赔偿各守约方因该违约而遭受或产生的一切损失。

3、非因任何一方发起人原因导致公司不能成立时,公司筹建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发起人按所持有股权比例承担。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终止的,公司筹建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五)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基金管理行业的发展空间是巨大的,随着法律和政策环境的逐步完善,以及基金行业的快速发展,并结合先锋基金各方股东的自身优势,有利于拓宽公司业务领域,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二)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1、审批风险

由于基金管理公司的筹建、设立,以及先锋投资作为参与发起人事项均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客观上存在不被批准的可能性,因此本次投资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市场竞争及资本市场波动风险

目前国内基金市场产品同质化严重,羊群效应较为明显,竞争较为激烈。此外,资本市场的波动,也会使得公募基金产品的发行面临挑战。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参与发起设立基金公司有助于优化公司经营结构、拓宽业务领域,并且能够发挥第一大股东在金融领域的资源优势,增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发起人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 2015-127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下午在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二十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0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下午15:00至10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二十四楼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26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10月2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4 发行对象

2.5 发行数量

2.6 认购方式

2.7 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8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9 上市地点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2.1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

3、《关于公司与股权认购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4、《关于批准盈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增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9、《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1、《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于2015年10月1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提案,须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其中议案二须逐项进行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资格并希望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请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将相应材料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5、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二十四楼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6、现场登记时间:2015年10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6;投票简称:“键桥投票” 。

2、投票时间:2015年10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3、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4、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键桥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一中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议案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议案一至议案十一统一表决100.00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00
议案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0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01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2.02
 2.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2.03
 2.4发行对象2.04
 2.5发行数量2.05
 2.6认购方式2.06
 2.7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2.07
 2.8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2.08
 2.9 上市地点2.09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2.10
 2.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2.11
议案三《关于公司与股权认购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3.00
议案四《关于批准盈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的议案》4.00
议案五《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增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5.00
议案六《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6.00
议案七《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7.00
议案八《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8.00
议案九《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9.00
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10.00
议案十一《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1.00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键桥通讯”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316买入100.001股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赞成票,对议案二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2316买入1.00元1股
362316买入2.00元3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下午15:00至10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者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2388号怡化金融科技大厦二十四楼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人:丛丰森、王思邈

联系电话:(0755)26551650

联系传真:(0755)26635033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4日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总议案议案一至议案十一统一表决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4发行对象   
 2.5发行数量   
 2.6认购方式   
 2.7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8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2.9 上市地点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2.1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   
议案三《关于公司与股权认购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批准盈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五《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增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六《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说明:

1、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5-128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1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由于公司拟披露重大事项,公司股票经申请停牌。

2015年10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0月15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4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