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了修改,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根据工商部门新的营业执照办理要求,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码号为91210700749779175E。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由工商部门收回。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领取了锦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54,704,000元变更为499,250,649元,工商注册号由210724000018774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700749779175E,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700749779175E
名 称: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
法定代表人:郭光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亿玖仟玖佰贰拾伍万零陆佰肆拾玖元整
成立日期:2003年6月18日
营业期限:自2003年6月1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金银除外)冶炼;炉料、金属化合物、金属合金制品、五金矿产品的购销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