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0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东江明城大酒店会议室(凯庆路29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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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仁高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马伟国先生,独立董事陈芳女士皆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职工监事周罗曼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姜慧芳的出席情况;公司财务总监华恩敏先生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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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逐项表决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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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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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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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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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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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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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的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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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本次债券的转让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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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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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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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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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债券增信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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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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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2、3、4、5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5项议案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九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3,508,343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安成、戴金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