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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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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万昌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6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赵丰庆先生已申请辞去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在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一致同意补选熊玲媛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与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附:熊玲媛个人简历

 熊玲媛,女,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细胞与分子生物学专业,博士学历,北京大学博士后。曾任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项目部经理兼研发中心副主任、总经理助理,现任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熊玲媛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9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万昌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7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第1-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13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2015年10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5年10月12日15:00至2015年10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于秀媛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9人,代表股份309,620,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310%;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303,304,5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73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3人,代表股份6,316,0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74%;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36人,代表股份6,524,2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89%。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620,6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4,2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593,3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1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96,9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16%;反对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9%;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60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522,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6,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9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3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522,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6,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9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36%。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9,522,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6,1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96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9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03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本次补选的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6.1选举潘爱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9,221,207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7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124,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778%。

 6.2选举杨晓敏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9,071,205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2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974,8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786%。

 6.3选举罗德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9,071,093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2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974,7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769%。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本次补选的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7.1选举赵芙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9,121,204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024,8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450%。

 7.2选举闫雪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09,121,095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024,7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433%。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志强、赵华兴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万昌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8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王蕊女士因公出差无法现场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朱清滨先生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于秀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顺利完成,考虑到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需要,经充分讨论,董事会同意于秀媛女士提出的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的建议,并对于秀媛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会议选举潘爱华先生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于秀媛女士任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潘爱华先生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决定对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改选,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决策委员会

 由潘爱华先生、于秀媛女士、倪健先生(独立董事)3人组成,潘爱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

 由朱清滨先生(独立董事)、杨晓敏女士、倪健先生(独立董事)3人组成,朱清滨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

 由倪健先生(独立董事)、潘爱华先生、王蕊女士(独立董事)3人组成,倪健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由王蕊女士(独立董事)、罗德顺先生、朱清滨先生(独立董事)3人组成,王蕊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以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经充分沟通讨论,公司决定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1)王明贤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李吉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高宝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述人员继续在公司从事其他相关管理工作。公司对以上人员在公司发展中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丁学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王婉灵女士、何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附: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丁学国,男,196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政治学专业,硕士学历。曾任北京大学团委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北京北大维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科兴生物工程公司副总经理、北大未名诊断试剂公司总经理、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华立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丁学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婉灵,女,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药理学专业,博士学历。曾任厦门桂龙医药福建市场经理,未名医药项目部经理、市场医学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天津华立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婉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询,男,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化学工程专业本科,生物化工硕士,新加坡国立大学EMBA,高级工程师。第八届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深圳市第三届科技专家委员会委员、广东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协会会长。历任深圳科兴生物工程公司开发部经理、生产部经理、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山东科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科兴继蒙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基因工程药物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主任,现任天津华立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何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万昌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9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赵芙蓉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赵芙蓉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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