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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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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一)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5-086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道工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以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管道工业于2015年10月12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签订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定向人民币理财产品(BFDG150463)

(二)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三)理财金额:10,000万元

(四)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扣除各项费用):3.70%。

(五)本金保证:本理财产品由中国农业银行为投资人提供到期本金担保,100%保障投资者本金安全。

(六)产品起息日:2015年10月13日

(七)产品到期日:2016年01月11日

(八)实际理财天数:自本产品起息日(含)至产品到期日(不含)或提前终止日(不含)的自然天数。

(九)还本付息:本理财产品到期日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遇非银行工作日时顺延。本理财产品到期前不分配收益。

(十)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资金由资产管理人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货币市场工具、较高信用等级的信用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可转债、低风险同业资金业务、掉期等可锁定风险收益的本外币货币资金市场工具、商业银行或其他符合资质的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非标准化债权、央行票据、金融债、回购、高等级信用债券、非分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现金、存款,投资比例约25~55%;货币市场工具、投资类信托计划、非标准化债权及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投资比例约45~75%,以上投资比例在[-10%,10%]区间内浮动。

(十一)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十二)管道工业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揭示

1、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的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情况,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停止发售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将无法在约定认购期内购买本理财产品。

2、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政策、法律法规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降低甚至导致本金损失。

3、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可能会涉及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

4、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顺延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

5、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农业银行按照《协议》及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通告”的约定,发布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以及中国农业银行官方网站获知。如投资者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且未及时告知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国农业银行无法及时联系投资者,则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6、募集失败风险:产品认购结束后,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协议》约定的情况确定本理财产品是否起息。如不能起息,投资者的本金将于通告募集失败后3个银行工作日内解除冻结。

7、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中国农业银行可能于提前终止日视市场情况或在投资期限内根据《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8、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截至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表

序号公告日期公告编号签约方投资金额

(万元)

投资期限产品类型预计年化收益率收益利息

(元)

资金类型
起始日期到期日期
12014.10.252014-080农业银行湖州分行3,5002014.10.242014.12.04保本保证收益型4.10%/年161,191.78募集资金
22014.12.092014-085农业银行湖州分行2,0002014.12.062015.01.09保本保证收益型4.00%/年74,520.55募集资金
32014.12.202014-086交通银行湖州分行10,0002014.12.182015.02.10保证收益型4.60%/年680,547.95募集资金
42015.01.142015-003农业银行湖州分行2,0002015.01.132015.01.20保本浮动收益型2.30%/年8,821.92募集资金
52015.01.312015-005农业银行湖州分行2,0002015.01.302015.03.02保本浮动收益型4.40%/年或2.60%/年74,739.73募集资金
62015.02.132015-007交通银行湖州分行5,0002015.02.122015.03.16保证收益型5.00%/年219,178.08募集资金
5,0002015.02.122015.05.13保证收益型5.00%/年616,438.36募集资金
72015.03.182015-009交通银行湖州分行5,0002015.03.182015.04.20保证收益型4.90%/年221,506.85募集资金
82015.04.252015-025交通银行湖州分行5,0002015.04.232015.05.26保证收益型4.90%/年221,506.85募集资金
92015.05.142015-032交通银行湖州分行5,0002015.05.152015.06.17保证收益型4.70%/年212,465.75募集资金
102015.05.302015-035交通银行湖州分行5,0002015.05.292015.07.28保证收益型4.60%/年378,082.19募集资金
112015.06.272015-050交通银行湖州分行1,1002015.06.25--保本浮动收益型--未到期募集资金
3002015.06.252015.07.15保本浮动收益型--5,523.29募集资金
2,5002015.06.252015.07.29保本浮动收益型--80,547.95募集资金
3002015.06.252015.08.25保本浮动收益型--16,721.92募集资金
122015.08.012015-064交通银行湖州分行7,5002015.07.302015.10.12保本浮动收益型3.90%/年593,013.70募集资金
132015.08.152015-065农业银行湖州分行2,0002015.08.132016.09.16保本浮动收益型2.30%/年32,876.71募集资金
4502015.08.132015.08.27保本浮动收益型2.30%/年3,636.99募集资金
142015.09.242015-080农业银行湖州分行2,0002015.09.212015.10.12保本浮动收益型--30,739.73募集资金

六、备查文件

1、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

2、投资理财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5-087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以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与交通银行湖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500万元购买“蕴通财富·日增利”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500万元购买蕴通财富·日增利33天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33天(代码:2171153620)

2、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型,交通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并按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年率)向投资者计付理财收益。

3、风险评级:1R(极低风险产品,银行内部评级)

4、投资起始日:2015年10月14日;投资到期日:2015年11月16日

5、实际理财天数:33天

6、产品投资范围:本理财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交行资金统一运作管理,产品投资范围为货币市场工具及固定收益工具,其中货币市场工具占比为30%-100%,固定收益工具占比为0-30%。

7、投资收益率:3.70%/年

8、收益计算公式:理财本金×投资收益率(年率)×实际投资天数/365。

9、资金到账日:到期日当日;若到期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银行工作日,客户应得理财收益及理财本金在到期日与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不计利息及理财收益。

10、提前终止日:产品到期日前第9个工作日,银行有权在当天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11、公司认购金额:7,500万元

12、资源来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3、公司与交通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揭示

(一)政策风险: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

(二)利率风险: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产品存续期间,若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利率,客户将失去将资金配置于存款时收益提高的机会,或因物价指数的抬升导致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并非随时可流动的产品。根据产品条款,如投资者不享有提前终止权,投资者应准备持有至理财产品合同终止。

(四)投资风险:客户只能获得理财产品明确约定的收益。除产品协议中明确约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交通银行对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客户期初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

(五)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理财产品销售期至起始日,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交通银行有权宣布理财产品不成立。

(六)再投资风险:如果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或展期的权利,产品实际期限可能不同于合同期限。在产品终止日后进行再投资时,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再投资的收益率低于产品收益率的状况。

(七)信息传递风险:交通银行按照理财产品协议有关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收益分配、到期兑付、提前终止、突发事件等信息公告。理财产品不提供纸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或到交通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八)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

(九)在最不利情况下,如为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银行仅按产品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向客户计付理财收益;如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由于市场波动导致贬值或者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理财产品到期时可能无法实现按产品合同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如有)计算的收益,甚至投资收益率为0%,投资者未获得任何投资收益。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截至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表

序号公告日期公告编号签约方投资金额

(万元)

投资期限产品类型预计年化收益率收益利息

(元)

资金类型
起始日期到期日期
12014.10.252014-080农业银行湖州分行3,5002014.10.242014.12.04保本保证收益型4.10%/年161,191.78募集资金
22014.12.092014-085农业银行湖州分行2,0002014.12.062015.01.09保本保证收益型4.00%/年74,520.55募集资金
32014.12.202014-086交通银行湖州分行10,0002014.12.182015.02.10保证收益型4.60%/年680,547.95募集资金
42015.01.142015-003农业银行湖州分行2,0002015.01.132015.01.20保本浮动收益型2.30%/年8,821.92募集资金
52015.01.312015-005农业银行湖州分行2,0002015.01.302015.03.02保本浮动收益型4.40%/年或

2.60%/年

74,739.73募集资金
62015.02.132015-007交通银行湖州分行5,0002015.02.122015.03.16保证收益型5.00%/年219,178.08募集资金
5,0002015.02.122015.05.13保证收益型5.00%/年616,438.36募集资金
72015.03.182015-009交通银行湖州分行5,0002015.03.182015.04.20保证收益型4.90%/年221,506.85募集资金
82015.04.252015-025交通银行湖州分行5,0002015.04.232015.05.26保证收益型4.90%/年221,506.85募集资金
92015.05.142015-032交通银行湖州分行5,0002015.05.152015.06.17保证收益型4.70%/年212,465.75募集资金
102015.05.302015-035交通银行湖州分行5,0002015.05.292015.07.28保证收益型4.60%/年378,082.19募集资金
112015.06.272015-050交通银行湖州分行1,1002015.06.25--保本浮动收益型--未到期募集资金
3002015.06.252015.07.15保本浮动收益型--5,523.29募集资金
2,5002015.06.252015.07.29保本浮动收益型--80,547.95募集资金
3002015.06.252015.08.25保本浮动收益型--16,721.92募集资金
122015.08.012015-064交通银行湖州分行7,5002015.07.302015.10.12保本浮动收益型3.90%/年593,013.70募集资金
132015.08.152015-065农业银行湖州分行2,0002015.08.132016.09.16保本浮动收益型2.30%/年32,876.71募集资金
4502015.08.132015.08.27保本浮动收益型2.30%/年3,636.99募集资金
142015.09.242015-080农业银行湖州分行2,0002015.09.212015.10.12保本浮动收益型--30,739.73募集资金
152015.10.142015-086农业银行湖州分行10,0002015.10.132016.01.11保本保证收益型3.70%/年---募集资金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交通银行湖州分行营业部签订的《“蕴通财富·日增利33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5-085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洲管道”)于2015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道工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2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

截至2015年10月12日,管道工业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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