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0月9日,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股份”或“公司”)董事会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东营黄河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桥公司”)50%股权出售给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最终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准。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公司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采用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大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2015年8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最终评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47,414万元,因此本次出售资产涉及的大桥公司50%股权的股东权益价值为人民币23,707万元。
根据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本次股权转让的最终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准,为人民币23,707万元。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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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东营黄河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