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0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15-047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筹划资产收购事项,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证信息披露公平,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莱宝高科,证券代码:002106)自2015年4月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4月7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09)。

 201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201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并于2015年5月28日、6月4日、6月11日、6月25日、7月3日、7月10日、7月17日、7月24日、7月31日、8月7日、8月14日、8月28日、9月8日、9月15日、9月22日、9月29日分别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022、2015-023、2015-025、2015-029、2015-030、2015-031、2015-033、2015-034、2015-035、2015-036、2015-042、2015-043、2015-044、2015-045、2015-046)。2015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

 2015 年8月21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2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争取在2015年11月20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上述相关公告已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交易对方及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积极、有序地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中介机构已基本完成财务、法律相关的尽职调查以及审计、评估的主要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的细节进行磋商,律师事务所正在起草重组交易协议等法律文件,公司向国有股东申请对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履行国资备案手续,有关各方积极商讨、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中涉及的具体事项并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正在编制过程中。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争取尽早完成。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仍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1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