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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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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15-067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4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5月18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经过公司申请,自2015年6月18日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申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5年7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过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5年8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通过了《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经过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二个月。

 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会计师事务所:标的资产最近两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审计、主要资产和负债情况核实等,现场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正在撰写审计报告、补充收集工作底稿并准备履行内部质量控制部门的核查程序。

 2、律师事务所:标的资产历史沿革、合法合规性、股东信息核实、经营涉及的行业准入、资质等、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情况调查核实,现场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正在撰写法律意见书,补充收集底稿并准备履行其内部质量控制部门的核查程序。

 3、评估机构:盈利预测编制基础及可实现性,编制评估报告,现场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正在撰写评估报告,补充收集工作底稿并准备履行其内部质量控制部门的核查程序。

 4、证券公司:按重组报告书要求进行全面尽职调查,现场尽职调查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正在撰写部分申报和披露文件,补充收集工作底稿并准备履行其内部质量控制部门的核查程序。

 5、公司:与标的公司及其股东进行充分沟通,研究论证重组方案;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2015年8月6日与交易对方签订《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自2015年8月21日起,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北京光耀东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贵斌。2015年10月10日,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独立财务顾问协议》;2015年10月12日,公司与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与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业务约定书》。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资产规模大、程序复杂,相关审计、评估、法律等工作量大,各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工作虽已基本完成,但仍需补充收集工作底稿并履行内部质量控制部门的核查程序,尚需时间完成。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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