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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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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5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30日送达各董事,并于2015年10月10日在襄阳市汉江北路6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参会人员及会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认购武汉光谷人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原拟参与设立襄阳市汉江天使创业投资基金的资金出资认购该创业基金不超过16,550,000元出资额,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公告临2015-056。

 关联董事刘国本、刘长来、路明占、谭文萍、杨诗军、王文召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认购武汉光谷人才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原拟参与设立湖北汽车新应用投资基金的资金出资认购该创新基金不超过120,000,000元出资额。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公告临2015-057。

 关联董事刘国本、刘长来、路明占、谭文萍、杨诗军、王文召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3票,其中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认购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所开发住宅楼的议案》

 同意公司认购驼峰投资所开发的“驼峰佳苑”(即原“骆驼小区”)2号楼作为人才公寓使用,并签订《住宅楼认购意向协议》,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公告临2015-058。

 关联董事刘国本、刘长来、杨诗军、谭文萍、路明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4票,其中同意票为4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湖北骆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收购昆明万家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51.85%股权的议案》

 同意骆驼租赁与昆明万家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万家”)股东签订投资合同书,在投资前提条件具备后,以1015万元受让胡晓阳、王瑞云、祝兰、兰志强四人共计持有的昆明万家700万元股权;并以1015万元投资于昆明万家,其中7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余下315万元作为资本公积金投入。本次投资完成后,昆明万家注册资本增加为2700万元,骆驼租赁持有1400万股权,占比51.85%。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公告临2015-059。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新能源电池有限公司增资1.5亿元,增资完成后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2亿元人民币,增资资金主要用于扩大动力锂电池的产能。根据新能源公司资金需求可分期缴纳,实缴出资款可用于收购具备一定生产条件的公司和购买设备等,授权新能源公司总经理办理具体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骆驼集团华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拓展循环经济业务,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骆驼集团华南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注册地址:梧州市龙圩区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远景大道6号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经营范围:废旧蓄电池、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的回收加工;铅及铅合金、硫酸、塑料(不含超薄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以工商核准的最终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骆驼养车网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拓展公司电子商务业务,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骆驼养车网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内容为准),基本情况如下:

 1、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根据投资需要分批投入)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4、经营范围:蓄电池销售,废旧电池回收;电子商务;汽车用品、汽车零配件产品的销售、安装与维修服务;网络科技,网络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互联网信息服务;商务咨询;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普通货运、仓储;保险业务咨询、服务(以工商核准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张彦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公告临2015-060。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9票,其中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6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原拟参与设立襄阳市汉江天使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天使投资基金”)的资金,出资认购由武汉光谷人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投资管理公司”)管理的投资基金---武汉光谷人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业基金”)不超过1655万元出资额。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宽对外投资渠道,积累股权投资经验,提高公司的投资水平,为公司和股东争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创业基金部分出资额。

 2014年12月,经公司第六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参与设立由襄阳市政府引导设立的天使投资基金。该基金首期规模为5000万元,公司拟以现金认购该基金不超过2000万元,占其40%股权(详见公告临2014-045)。

 2015年10月1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原拟参与设立天使投资基金的资金出资认购创业基金。创业基金是武汉光谷人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投资基金。创业基金的基金份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首期为11700万元,全部投资于武汉东湖高新区第八批3551人才企业。公司此次出资认购不超过1655万元出资额。

 由于湖北汉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江投资”)是光谷投资管理公司的股东之一,而公司与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是汉江投资的股东,分别持股30%和40%,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武汉光谷人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光谷生物城C5栋

 注册资本:500万元

 营业期限:自2015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咨询、管理顾问、财务策划和其他增值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中湖北太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255万元、占51%的股权,武汉光谷人才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基金公司”)以现金出资170万元、占34%的股权,湖北汉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75万元、占15%股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创业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武汉光谷人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生物城C5栋3楼

 合伙期限:自2015年8月20日至2022年8月19日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

 2、经营范围及基金规模

 经营范围:对非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证券及期货投资咨询);创业管理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基金注册规模5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首期规模为11700万元人民币。

 3.基金投向

 创业基金主要投资于武汉东湖高新区内当批3551人才企业,创业基金重点投向为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高新区主导产业。

 4、合伙人组成

 该11700万元首期出资中,光谷投资管理公司出资100万元,为基金管理人、即普通合伙人;投资基金公司出资8775万元,公司出资不超过1655万元,太证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17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认购由光谷投资管理公司管理的创业基金。创业基金的基金份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首期为11700万元,全部投资于武汉东湖高新区第八批3551人才企业。公司以原拟参与设立天使投资基金的资金,出资认购不超过1655万元。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参与认购创业基金,是公司参与股权投资领域稳妥的选择,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

 创业基金投资于武汉东湖高新区的3551企业,其中基金首期的11700万元全部投资于武汉东湖高新区第八批3551人才计划企业。

 2009年2月,武汉市委、市政府在东湖高新区建设“人才特区”,并开始实施“3551人才计划”。

 自2015年第八批起,创业基金从每批3551人才计划企业中筛选90家左右的企业进行投资,东湖高新区对于每家投资的企业给予100—3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与此同时,本次合作方武汉光谷人才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是武汉东湖高新区内股权投资平台公司—湖北科技金融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北科技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在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内具有丰富的优质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资源和创新引导作用以及良好的政府关系。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15年10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认购武汉光谷人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国本、刘长来、路明占、谭文萍、杨诗军、王文召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认购武汉光谷人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针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的实施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认购关联方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出资额属于正常的投资行为。本次对外投资有助于拓展公司投资渠道,积累股权投资经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认购创业基金相应出资额的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意见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 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7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原拟参与设立湖北汽车新应用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汽车投资基金”)的资金,出资认购由武汉光谷人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投资管理公司”)管理的投资基金---武汉光谷人才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新基金”)不超过12000万元出资额。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积极参与股权投资市场,提高资产运作效率,加强与各股权投资平台的资源共享和互补,提高公司和股东投资回报率,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创新基金部分出资额。

 2014年12月,经公司第六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参与设立由湖北汉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江投资”)作为管理人设立的汽车投资基金。该基金份额为25000万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购出资不超过15000万元,占其60%股权(详见公告临2014-048)。

 2015年10月1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原拟参与设立汽车投资基金的资金出资认购创新基金。创新基金是武汉光谷人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投资基金。创新基金的基金份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其中首期为15000万元。创新基金投资于东湖高新区内人才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投向为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高新区主导产业。公司此次出资认购不超过12000万元。

 由于汉江投资是光谷投资管理公司的股东之一,而公司与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是汉江投资的股东,分别持股30%和40%,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武汉光谷人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光谷生物城C5栋

 注册资本:500万元

 营业期限:自2015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6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咨询、管理顾问、财务策划和其他增值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中湖北太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255万元、占51%的股权,武汉光谷人才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基金公司”)以现金出资170万元、占34%的股权,湖北汉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75万元、占15%股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创新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武汉光谷人才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生物城C5栋3楼

 合伙期限:自2015年8月20日至2022年8月19日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

 2、经营范围及基金规模

 经营范围:对非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证券及期货投资咨询);创业管理及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基金注册规模60000元人民币,其中首期规模为15000万元人民币。

 3、基金投向

 创新基金主要投资于武汉东湖高新区的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投资于成长较快、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前7批3551人才计划企业。

 4、合伙人组成

 该15000万元首期出资中,武汉光谷人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为基金管理人、即普通合伙人;公司出资不超过12000万元,武汉光谷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太证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5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认购由光谷投资管理公司管理的创新基金。创新基金的基金份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其中首期为15000万元,全部投资于武汉东湖高新区第八批3551人才企业。公司以原拟参与设立汽车投资基金的资金,出资认购不超过12000万元。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基金主要投资于武汉东湖高新区的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产业的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投资于成长较快、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前7批3551人才计划企业。

 东湖高新区是首批国家级开发区,也是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内形成了多个具有技术主导权的产业集群,在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产业中都有不少高成长、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投资于此将会给公司带来丰厚的回报,投资于此也会拓宽公司未来收购渠道。

 与此同时,本次合作方武汉光谷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是武汉东湖高新区内股权投资平台公司—湖北科技金融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北科技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在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内具有丰富的优质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资源和创新引导作用以及良好的政府关系。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15年10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认购武汉光谷人才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国本、刘长来、路明占、谭文萍、杨诗军、王文召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认购武汉光谷人才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并针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的实施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认购关联方参与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出资额属于正常的投资行为。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拓宽公司投资平台,提高资产运作效率,加强与各股权投资平台的资源共享和互补,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认购创新基金相应出资额的关联交易事项。

 (三)本议案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意见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8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认购公司股东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驼峰投资”)所开发住宅楼作为人才公寓,以解决公司引进外部人才住宿问题,改善员工生活环境,增强公司软实力。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员工人数增加,公司现有宿舍无法满足员工居住需求,为了解决员工住宿的问题,提高外部引进人才福利,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公司拟认购驼峰投资所开发的住宅楼一栋,改造后作为人才公寓使用。

 2015年10月12日,公司与驼峰投资签署了《住宅楼认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公司拟认购驼峰投资所开发的“驼峰佳苑”(即原“骆驼小区”)住宅用房产1栋,共90套标准房,建筑面积合计 11199 平方米。鉴于认购房屋尚未开盘销售,公司拟预先支付3000万元作为认购预付款,待认购房屋开盘销售时,双方再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已付预付款将自动转为购房合同项下购房款。

 因驼峰投资是公司股东,上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国本

 注册地址:襄阳市高新区长虹北路5号万达广场12幢1单元22层1室

 注册资本:255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普通机械加工业、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证券的投资。

 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驼峰投资资产总额64355.34 万元,所有者权益8208.22万元,净利润843.48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驼峰投资开发的“驼峰佳苑”2号楼,共90套标准房,合计建筑面积约11199 平方米。

 交易标的坐落于襄阳市樊城区江山北路7号,选用优质品牌建材建设,配套设施完善,绿化率高,品质优良。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以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参照开盘销售均价,最终结算单价在开盘销售均价的基础上享受9.5折优惠。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公司与驼峰投资

 (二)交易标的:“驼峰佳苑”2号楼90套标准房,总建筑面积约为11199平方米, 最终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并据实结算房价款。

 (三)交易价格:最终结算单价以开盘销售均价为准,并在开盘销售均价的基础上享受9.5折优惠。

 (四)支付方式:公司在协议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预先支付3000万元作为认购预付款。待认购房屋开盘销售时,双方再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已支付的3000万元预付款则自动转为购房合同项下购房款。

 (五)在符合驼峰佳苑项目整体规划前提条件下,驼峰投资按公司要求对“驼峰佳苑”2号楼的户型和结构适当调整。

 (六)协议生效时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公司引进外部人才住宿问题,改善员工的住宿条件,增强公司的软实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交易价格,具备公允性。关联交易决策严格,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15年10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认购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所开发住宅楼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国本、刘长来、谭文萍、杨诗军、路明占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认购湖北驼峰投资有限公司所开发住宅楼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针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的实施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向关联方认购房产系正常商业行为,是在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平公正,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意见

 (四)住宅楼认购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59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昆明万家51.85%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昆明万家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万家”)

 投资金额: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北骆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70%,以下简称“骆驼租赁”)以总额1015万元受让胡晓阳、王瑞云、祝兰、兰志强四人共计持有的昆明万家700万元股权,并以总额1015万元投资于昆明万家,其中7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余下315万元作为资本公积金投入(上述股权转让和增资事项合称为“本次投资”)。本次投资完成后,骆驼租赁将持有昆明万家51.85%的股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15年10月12日,骆驼租赁与王立庆、张安云、胡晓阳、王瑞云、祝兰、兰志强签订了《投资合同书》,约定骆驼租赁以总额1015万元受让胡晓阳、王瑞云、祝兰、兰志强四人共计持有的昆明万家700万元股权,并以总额1015万元投资于昆明万家,其中7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余下315万元作为资本公积金投入。本次投资完成后,骆驼租赁持有昆明万家51.85%的股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10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湖北骆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收购昆明万家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51.85%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收购无须经过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王立庆,中国国籍,性别男,住所为陕西省武功县五七零二厂福利区,现持有昆明万家35%股权;

 张安云,中国国籍,性别男,住所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辰中路北辰小区桂花苑,现持有昆明万家30%股权;

 胡晓阳,中国国籍,性别男,住所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塔路215号,现持有昆明万家5%股权;

 王瑞云,中国国籍,性别男,住所为天津市大港区海滨街三号院西区,现持有昆明万家10%股权;

 祝兰,中国国籍,性别女,住所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环城东路50号,现持有昆明万家10%股权;

 兰志强,中国国籍,性别男,住所为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兴旺广场,现持有昆明万家10%股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昆明万家,成立于2014年12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王立庆,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世博车市A栋201号,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截止2015年6月30日实收资本为675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汽车租赁;汽车销售、汽车配件的零售、批发;技术服务;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众环专字(2015)101906号),昆明万家截至2015年6月30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6,116,847.11】元,净资产为【22,675,874.52】元,净利润为【3,274,791.25】元。

 四、《投资合同书》的主要内容

 1、投资前提

 根据《投资合同书》,本次投资以下列条件为前提:(1)昆明万家股东在2015年9月30日之前将昆明万家注册资本补足至2000万元;(2)王立庆、张安云就昆明万家已购50辆车取得昆明市财政补贴事宜向骆驼租赁出具承诺函;(3)王立庆、张安云就昆明万家名下全部已购车辆在2016年度出租率有关事宜向骆驼租赁出具承诺函;(4)昆明万家股东以书面形式向骆驼租赁充分、完整披露昆明万家的资产、负债、权益、对外担保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等;(5)过渡期内,昆明万家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没有发生重大的不利变化;(6)昆明万家股东在过渡期内不向昆明万家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公司股权;(7)过渡期内,昆明万家作为连续经营的实体,不存在亦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昆明万家没有处置其主要资产或在其上设置担保,也没有发生或承担任何重大债务,除了通常业务经营中的处置或负债以外。

 2、投资方案

 各方同意,骆驼租赁以总额1015万元受让胡晓阳、王瑞云、祝兰、兰志强四人合计持有的昆明万家700万元出资额,其中以145万元受让胡晓阳100万元出资额;以290万元受让王瑞云200万元出资额;以290万元受让祝兰200万元出资额,以290万元受让兰志强200万元出资额。同时,骆驼租赁以总额1015万元投资于昆明万家,其中7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投入,余下315万元作为资本公积金投入昆明万家。本次投资完成后,昆明万家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至2700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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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资款项支付

 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骆驼租赁在《投资合同书》签订后且投资前提条件具备之日(以骆驼租赁收到昆明万家股东发出的投资前提条件具备的书面通知之日为准)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支付至胡晓阳、王瑞云、祝兰、兰志强指定的银行账户、将增资款项支付至昆明万家指定的银行账户。

 昆明万家保证,在《投资合同书》签署之日起【15】日内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骆驼租赁、王立庆、张安云协商一致,在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后,同意昆明万家向云南航天神州汽车有限公司采购1000台YH660XBEV纯电动客车事宜。

 4、争议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将争议提交襄阳法院。

 五、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是国家大力提倡发展的业务之一,昆明万家的汽车租赁相关业务具有良好的市场空间,本次投资完成后,将有利于骆驼租赁加快切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并带动动力型锂离子电池的销售,形成良性的业务循环,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因本次投资存在前提条件,若《投资合同书》中约定的七项前提条件中的任何条件因任何原因未实现,则骆驼租赁有权单方解除该合同,并要求对方连带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本次投资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投资合同书》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2日

 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60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潘晖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潘晖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也不再就职于本公司。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张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本届董事会一致。

 张彦女士已于2014年1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五十一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张彦女士的个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联系方式如下:

 1、办公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汉江北路65号8楼

 2、邮政编码:441003

 3、联系电话:0710-3340127

 4、传真号码:0710-3345951

 5、电子邮箱:ir@chinacamel.com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2日

 附:张彦简历

 张彦,女,汉族,1986年1月出生,2007年7月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07年至2009年任辽宁信敏功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2010年3月至2012年7月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2012年8月至今任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关系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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