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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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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5-062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10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0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现提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名单:

姜德义、吴东、石喜军、张建利、李伟东、王世忠、

王光进、田利辉、唐钧、魏伟峰。

其中:王光进、田利辉、唐钧、魏伟峰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职工董事候选人将与职工董事臧峰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至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同等规模上市公司董事薪酬水平,建议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独立董事薪酬:15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拟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发行规模

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一期或分期形式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债券期限和品种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募集资金用途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企业债券和/或补充流动资金。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向本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上市场所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提供担保、担保方、担保方式及对价等)。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三)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五)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六)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

(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关于公司修订《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65)。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现场设在北京市环球贸易中心D座22层第六会议室(详情请参阅于同日披露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5-067))。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姜德义先生简历

姜德义,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籍贯辽宁新宾,中共党员。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8月参加工作,2009年6月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钢铁冶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现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党委书记、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工作简历:

1986.08—1994.02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技术科干部

1994.02—1994.12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厂长助理、副总工程师兼科技处处长

1994.12—2000.10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副厂长

2000.10—2002.02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常务副厂长

2002.02—2002.11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常务副厂长

2002.11—2005.12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

北京市琉璃河水泥厂厂长

2005.12—2006.03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工程师、水泥事业部部长、水泥分公司经理

2006.03—2007.05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水泥事业部部长、水泥分公司经理

2007.05—2008.04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水泥事业部部长、水泥分公司经理

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08.04—2009.04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水泥事业部部长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9.04—2009.09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

水泥事业部部长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9.09—2009.11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9.11—2012.07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

2012.07—2015.07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党委常委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5.07至今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党委书记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吴东先生简历

吴东,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籍贯山东烟台,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政工师、经济师,199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7月毕业于福州大学管理系工业管理工程专业,2005年8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MPA专业。

现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党委副书记。

工作简历:

1991.07—1992.05 北京市煤炭总公司企管处干部

1992.05—1992.12 北京通贸实业公司经理办公室文秘

1992.12—1993.05 北京市煤炭总公司驻上海煤炭交易所出市代表

1993.05—1994.06 北京市通贸实业公司山东鲁海珍品有限公司

副经理

1994.06—1995.06 北京市通贸实业公司中外合资伊通特种胶管有限公司副经理

1995.06—1995.10 北京市通贸实业公司经理助理兼特种胶管有限公司副经理

1995.10—1995.12 北京绿洲饭店党办主任

1995.12—1997.05 北京市煤炭总公司组织人事部主任科员

1997.05—1998.07 北京市煤炭利用研究所开发筹备组成员职员

(其间:1998.03—1998.07借调北京市委工业工委干部处)

1998.07—1999.08北京市委工业工委干部处主任科员 (其间:1998.08—1999.08借调北京市委组织部经干处)

1999.08—2000.12 北京市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主任科员

2000.12—2002.05 北京市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副处级调研员

2002.05—2002.12 北京市委组织部李炳华同志秘书(副处级)

(其间:2002.05—2007.12 借调北京奥组委人事部)

2002.12—2007.12 北京市委组织部李炳华同志秘书(正处级)

(其间:2003.02—2005.08在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学习,攻读公共管理学位)

2007.12—2009.04 北京市委组织部市直干部处副处长、调研员

2009.04—2010.02 北京市委组织部宣教政法干部处处长

2010.02—2011.07 北京市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处处长

2011.07—2012.07?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助理、

党群工作部部长

2012.07至今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党委副书记

石喜军先生简历

石喜军,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籍贯河北唐县,中共党员。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现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工作简历:

1990.07—1992.08 北京矿务局长沟峪矿干部

1992.09—1995.07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部学生

1995.08—1999.03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经营部干部、经理助理

1999.03—2003.08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经营部副经理、经理

2003.08—2005.07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党委组织部长

2005.07—2005.12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组织部长

2005.12—2006.03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组织部长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006.03—2008.02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组织部长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会秘书兼人力资源部部长

2008.02—2008.09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组织部长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2008.09—2009.04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

2009.04—2012.07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2.07至今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建利先生简历

张建利,男,汉族,1965年8月出生,籍贯河北宁晋,中共党员。1982年6月在北京运输公司六场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7月毕业于北京市委党校国民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

现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工作简历:

1982.06—1982.11 北京运输公司六场工人

1982.11—1985.12 解放军88734部队战士

1985.12—1990.09 北京市昌平县党史办干事

1990.09—1991.09 北京市昌平县沙河镇工业企业总公司外经办主任

1991.09—1993.11 北京市昌平县沙河镇工业企业总公司副经理

1993.11—1994.02 北京市昌平县马池口镇党委副书记

1994.02—1999.01 北京市昌平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其间:1995.09—1998.07在北京市委党校国民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1999.01—1999.12 北京市昌平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工委书记

1999.12—2000.09 北京市昌平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工委书记

2000.09—2003.12 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3.12—2009.08 北京市大成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副经理、经理

2009.08—2009.11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副主席

2009.11—2011.12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1.12—2012.07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新疆和田指挥部党委委员(副局级)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党委常委、

副师长(援疆)

2012.07—2014.01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新疆和田指挥部党委委员(副局级)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党委常委、

副师长(援疆)

2014.01—2015.02 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新疆和田指挥部党委委员、副指挥(副局级)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党委常委、

副师长(援疆)

2015.02—2015.05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

2015.05—2015.08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5.08至今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李伟东先生简历

李伟东,男,汉族, 1968年6月出生,籍贯吉林梅河口,中共党员。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10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工程师。

现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工作简历:

1990.07—1992.08 北京市燕山水泥厂旋窑车间技术员

1992.08—1993.04 北京市燕山水泥厂水泥车间技术员

1993.04—1993.05 北京市燕山水泥厂机修车间副主任

1993.05—1994.12 北京市燕山水泥厂机修车间主任

1994.12—1995.12 北京市燕山水泥厂厂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

1995.12—2001.06 北京市燕山水泥厂副厂长

2001.06—2002.11 北京市燕山水泥厂常务副厂长

(其间:1999.09—2001.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2002.11—2006.03 北京市燕山水泥厂厂长

2006.03—2008.02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不动产事业部部长、腾达大厦经理

2008.02—2009.12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不动产事业部部长

北京金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

2009.12—2012.07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北京金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

北京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

(其间:2008.09—2010.07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攻读管理硕士学位)

2012.07—2012.12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北京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2.12至今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世忠先生简历

王世忠,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籍贯黑龙江双城,中共党员。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土木工程专业,1993年8月参加工作,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

现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工作简历:

1993.08—1996.01 北京建材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干部

1996.01—1996.11 北京建材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建欣苑小区副主任

1996.11—1999.02 北京建材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副经理

1999.02—2006.03 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党委书记、副经理

2006.03—2009.10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部部长

2009.10—2011.10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房地产开发部部长

2011.10—2012.07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12.07—2012.10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2.10至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王光进先生简历

王光进,男,1960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1976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法理学专业。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教授、民商法学和MBA专业硕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兼任淄博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曾兼任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通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江苏和成显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田利辉先生简历

田利辉,男,1973年11月出生,金融和经济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金融学教授(博导)、律师,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负责人、教育部金融风险重大课题首席专家。

曾在长江商学院、人民大学、厦门大学等著名高校开课任教。任职或曾兼任密歇根大学WDI-IPC访问教授、新加坡国立大学金融学客座教授、厦门大学金融学讲座教授(特聘兼职)、美国金融管理学会年会委员、香港政府大学资助委员会顾问、韩国商业先驱报专栏作家、中国融通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唐钧先生简历

唐钧,男,1978年3月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政府管理与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曾兼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城市安全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行为法学会新闻监督行为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城市管理志愿者协会副会长、中国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副秘书长、国家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公共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发改委培训中心客座教授、中国警察网顾问等职。

魏伟峰先生简历

魏伟峰,男,1962年出生,中国(香港)国籍,博士,特许秘书及会计师。

现任香港特许秘书公会的会长、万年高顾问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信永方圆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行政总裁、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兼任香港董事学会资深会员兼导师、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发展委员会专业服务业工作小组非官守成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及考试评议会委员会成员 、香港树仁大学法律系兼职敎授、香港上市公司商会常务委员会成员。曾在多个行业的上市公司出任要职, 包括公司秘书、执行董事及首席财务执行官,多家著名上市公司之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席。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5-063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6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现提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名单:

王笑君、李璧池、于凯军、胡娟。

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将与职工监事张登峰、张一峰、王欣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至2017年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日。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同等规模上市公司监事薪酬水平,拟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控股股东推荐的股东代表监事:不另行支付薪酬;

其他股东推荐的股东代表监事:5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职工监事:不另行支付薪酬。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公司修订《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65)。

该议案将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王笑君先生简历

王笑君,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祖籍北京顺义,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注册会计师。现任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正局级监事会主席。

工作简历:

1989.07—1992.08 西城区财政局科员、副科长、科长

1992.08—1993.05 西城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经理

1993.05—1995.10 西城区西长安街街道工委书记

1995.10—2000.12 西城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0.12—2003.11 西城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2003.11—2012.02 北京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2.02—2013.02 第四期局级领导干部研修班学员

2013.02—至今 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

李璧池女士简历

李璧池,女,1964年12月出生,汉族,籍贯河北清苑,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7年7月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同年参加工作,高级会计师。

现任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正处级专职监事。

工作简历:

1987.08—2001.07 北京市财政局,先后任科员、副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

2001.08至今 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先后任科级、副处级、

正处级专职监事

于凯军先生简历

于凯军,男,1963年4月出生,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会计专业,会计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现为中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工作简历:

1982.07—1990.11 甘肃省平凉区财政局

1990.11—2001.10 深圳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

2001.12—2011.01 中材国际财务总监

2011.12 至今 中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胡娟女士简历

胡娟,女,汉族,1970年2月出生,籍贯安徽芜湖,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4年7月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同年在北京水泥机械总厂参加工作。201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现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部长。

工作简历:

1994.07-1996.04 北京水泥机械总厂财务科干部

1996.04-1997.09 北京建材集团总公司财务资金部干部

1997.09-2000.09 北京建材集团总公司财务资金部经理助理

2000.09-2005.01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金部副经理

2005.01-2006.03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监管部副经理

2006.03-2007.10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

2007.10至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部长

(其间:2010.09-2012.09在香港浸会大学应用会计与金融理学专业在职学习,攻读理学硕士学位)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5-064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工会委员会《关于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函》,经职工民主选举,选举臧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选举张登峰先生、张一峰先生、王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

二、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附件一: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

臧峰先生简历

臧峰,男,汉族,1956年11月出生,籍贯河南信阳,中共党员。197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5月参加工作,2005年1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

现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工会主席、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工作简历:

1974.05—1976.02 河南信阳市前进公社红光大队知青

1976.02—1978.02 总参第三通信团一营一连战士

1978.02—1980.03 总参张家口通信指挥学院学员

1980.03—1985.03 总参第三通信团一连、十连技术员、分队长、

副连长、连长、党支部副书记

1985.03—1991.03 总参第一通信总站司令部通信科参谋、副科长

1991.03—1991.08 总参第五通信团副参谋长

1991.08—1999.12 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伍修权办公室秘书、党支部书记

1999.12—2003.11 总参军务部副师职参谋

2003.11—2007.01 北京建材经贸集团总公司党委副书记、

机关党委书记

2007.01—2009.11 北京建筑材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2009.11—2010.05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

北京建筑材料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2010.05—2012.07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

2012.07—2012.10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工会主席

2012.10至今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工会主席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附件二: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张登峰先生简历

张登峰,男,汉族,1971年9月出生,籍贯河南商丘,中共党员。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现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信访办公室主任。

工作简历:

1994.07—1999.04 北京建材集团人事部干部

1999.04—2002.11 北京建材集团人事部经理助理

2002.11—2004.02 北京金隅集团办公室主任助理

2004.02—2008.03 北京金隅集团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

2008.03—2009.06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关系部部长

2009.06—2015.09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2015.09至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信访办公室主任

张一峰先生简历

张一峰,男,汉族,1964年12月出生,籍贯北京,中共党员。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月参加工作,2002年7月毕业于北京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学学历。

现任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

工作简历:

1983.01—1983.07 北京市朝阳区市政工程队工人

1983.07—1989.10 北京市建筑五金科研实验厂工人

1989.10—1992.04 北京市建筑五金科研实验厂团总支副书记、

书记

1992.04—1995.09 北京市建筑五金科研实验厂工会副主席

1995.09—1996.12 北京市建筑五金科研实验厂工会主席

1996.12—2000.11 北京市建筑五金科研实验厂党总支副书记、

工会主席

2000.11—2003.12 北京市建筑五金科研实验厂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2003.12—2004.12 北京市建筑五金科研实验厂副厂长

2004.12—2010.09 北京市建筑五金科研实验厂党委书记、

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2010.09—2011.12 四平金隅水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2011.12—2012.07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

2012.07至今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

王欣先生简历

王欣,男,汉族,1971年3月出生,籍贯福建福州,中共党员。200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7月毕业于南京审计学院审计专业,本科学历,会计师。

现任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

工作简历:

1993.07—1994.07 北京市木材厂实习

1994.07—2002.09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金部干部@2002.09—2004.01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资金部副经理@2004.01—2008.03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财务总监

2008.03—2008.09 北京金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北京金隅地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08.09—2010.11 北京大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北京大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

2010.11至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5-065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百三十七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两人。董事会成员中应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非执行)董事,且任何时候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得少于三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和罢免,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九名至十三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两人。董事会成员中应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非执行)董事,且任何时候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得少于三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和罢免,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一百六十八条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的任免,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的任免,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 临2015-066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拟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公司债券。

(二)发行规模

在中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以一期或分期形式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和品种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及期限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六)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

(七)募集资金用途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企业债券和/或补充流动资金。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八)向本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九)上市场所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提供担保、担保方、担保方式及对价等)。

(十一)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与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过程中的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的基础上,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三)为本次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五)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六)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发行;

(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7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1月27日14 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环球贸易中心D座22层第六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27日

至2015年11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4.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4.02发行规模
4.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4.04债券期限和品种
4.05债券利率
4.06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4.07募集资金用途
4.08向本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4.09上市场所
4.10担保安排
4.11偿债保障措施
4.12决议的有效期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6关于公司修订《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7.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6)人
7.01姜德义
7.02吴东
7.03石喜军
7.04张建利
7.05李伟东
7.06王世忠
8.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4)人
8.01王光进
8.02田利辉
8.03唐钧
8.04魏伟峰
9.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应选监事(4)人
9.01王笑君
9.02李璧池
9.03于凯军
9.04胡娟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9项议案均已于2015年10月1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15年10月1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本公司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4、5、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H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发布的H股股东大会通知。

股票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1992金隅股份2015/11/19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15年11月26日前,持营业执照或身份证证明(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等证明前往公司办理参会手续,也可以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办理手续如前)。

联系部门:董事会工作部

联 系 人:刘宇、郭越、邱鹏

联系电话:010-59575877、010-59575874、010-59575879

传 真:010-66410889

邮箱:dsh@bbmg.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 号环球贸易中心D 座22 层2220房间

邮政编码:100013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3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4.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4.02发行规模   
4.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4.04债券期限和品种   
4.05债券利率   
4.06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4.07募集资金用途   
4.08向本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4.09上市场所   
4.10担保安排   
4.11偿债保障措施   
4.12决议的有效期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6关于公司修订《章程》的议案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7.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7.01姜德义 
7.02吴东 
7.03石喜军 
7.04张建利 
7.05李伟东 
7.06王世忠 
8.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8.01王光进 
8.02田利辉 
8.03唐钧 
8.04魏伟峰 
9.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9.01王笑君 
9.02李璧池 
9.03于凯军 
9.04胡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序号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6.01例:李×× 
6.02例:陈×× 
6.03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票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方式…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例:陈××500100100 
4.02例:赵××010050 
4.03例:蒋××0100200 
………… 
4.06例:宋××010050 

股票代码:601992 股票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临2015-068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票实施完成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积极响应及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基于对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金隅股份”)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及“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金隅股份股票来维护公司股价及资本市场稳定(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发布的《金隅股份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具体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41)。截止目前,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完成情况

(一)控股股东增持情况

1、增持人:金隅集团。

2、增持计划及方式:自2015年7月12日起3个月内,按照中国证监会、香港联合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方式,使用自筹资金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增持金隅股份不超过2%的股份。

3、本次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单位:股

公司身份本次增持股份数量增持后持有股份数量增持后占总股本的比例是否完成增持计划
金隅集团控股股东11,458,0652,304,339,16148.16%完成

金隅集团本次增持金额累计约为9589万元。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情况

1、增持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增持计划及方式:自2015年7月12日起3个月内,按照中国证监会、香港联合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方式,使用个人自筹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20万元人民币。

3、本次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单位:股

姓名职务本次增持前持股数量本次增持股份数量是否完成增持计划
姜德义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031,500
张建利董事、副总经理020,900
王世忠董事、副总经理025,400
张登峰监事012,400
李伟东副总经理025,600
王肇嘉副总经理025,000
刘文彦副总经理023,500
吴向勇董事会秘书012,700
合计 0177,000 

上述人员合计增持金额约为156万元。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控股股东及上述人员承诺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金隅股份股票 6 个月内不减持。

四、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金隅集团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增持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律师对本次增持发表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增持发表了法律意见: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合法主体资格;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增持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满足《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管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 :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69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邯郸金隅”)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累计为其担保金额备注
1邯郸金隅1000010000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授权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授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邯郸金隅10,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峰峰支行(下称“建行峰峰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将为邯郸金隅与建行峰峰支行签署的陆仟万元和肆仟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2个月。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邯郸金隅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为94.67%),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17日,注册资本为68296万元,注册地址为邯郸市峰峰矿区建国路2号,法定代表人李怀江,公司经营范围为:水泥及制品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运;矿渣粉及混凝土生产销售;承包与其实力、规模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外);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建材(不含木材)销售。

该公司财务状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4年12月31日2015年8月31日
资产负债净资产净利润

(2014年度)

资产负债净资产净利润

(2015年1月—8月)

18394975264108685857419103180370110661159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建行峰峰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为邯郸金隅与建行峰峰支行签署的陆仟万元和肆仟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建行峰峰支行)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及其它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邯郸金隅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且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2015年8 月31 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4,529.80万元,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24,529.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8%,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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