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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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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园林 公告编号:2015-092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9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下午15:00至2015年10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B栋25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桂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公司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为550,798,600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3,097,26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9.582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273,053,76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9.57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43,5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079%。

 2、公司的董事、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73,054,2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该议案已逐项审议)

 1、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为:同意273,054,2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273,054,2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为:同意273,054,2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债券品种和期限

 表决结果为:同意273,054,2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273,054,2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为:同意273,054,2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为:同意273,054,2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担保情况

 表决结果为:同意273,054,2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发行债券的交易流通

 表决结果为:同意273,054,2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承销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273,054,2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273,054,2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券发行并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73,054,2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73,054,2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73,054,2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3%;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萌律师、李洪涛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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