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披露了《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77)。在公告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股东对第一项议案发起设立“伯克希尔控股有限公司”议案的表决中,因关联股东未回避表决,现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情况更正如下:(该更正不影响该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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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