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15-036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0月9日在公司东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到会8人,会议由董事长吴福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各项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6.89亿元,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可发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14.75亿元的中期票据。鉴于公司2015年8月22日发行的人民币3亿元中期票据处于存续期,因此公司仍可继续发行不超过11.75亿元的中期票据。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同时兼顾融资方式及负债结构等实际情况,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不超过11.75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等。在上述注册额度有效期内,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自身资金需求状况择机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的中期票据,该中期票据的票面利率将视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确定,但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
兹授权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做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聘请中介机构、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及根据适用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等。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6.89亿元,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可发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14.7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状况,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14.7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状况在全国银行间市场择机发行。发行利率将视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确定,但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水平。
兹授权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做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聘请中介机构、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及根据适用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等。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2015-037号公告)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审议《关于公司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600063 证券简称:皖维高新 公告编号:2015-037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1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1月3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本公司办公楼东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1月3日
至2015年11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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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和《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15-036)。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所有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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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参会登记时间:2015年11月2日(星期一)全天。
(四)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王军、史方圆
(二)会议联系电话:0551-82189294;传真:0551-82189447
(三)股东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差旅费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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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