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0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9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对光正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2015】第47号),公司立即就“问询函”中相关问题展开核查,并回复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1,02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00万元,请详细说明报告期亏损的原因。

 回复:

 201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02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100万元,其中钢结构板块的净利润为-1,960万元,燃气板块的净利润为933万元,因此亏损主要是钢结构板块亏损所致。

 钢结构板块亏损原因主要分析如下:

 (1)宏观经济环境及新疆地区经济增长放缓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受到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以及行业周期性影响, 2015年度新疆区域的煤炭、石油、电力领域在内的多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放缓,钢铁、铝、PVC、水泥等众多产品的需求下滑;受到新疆特殊形势的影响,疆内外民营资本投资也呈现投资速度放缓态势。

 市场需求的减少导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同时,低端无序的恶性竞争使得整个建筑钢结构市场边际利润不断下降。公司在实施向能源天然气行业转型以来,进一步紧缩钢结构业务,业务承揽优先选择资金回流较好的订单。因此,公司2015年钢结构业务量减少,相应订单、产量、销量也较以前年度大幅减少。(详见下表)

 表1 :公司两年一期钢结构行业生产量及销售量对比表:

 ■

 (2)客户资金吃紧,公司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大幅增加

 受行业周期性影响以及实体经济融资成本高企,公司部分客户经营状况较差,资金压力较大,以至于推迟结算和支付,导致公司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以及账龄结构均超过预期。公司基于财务会计制度的谨慎原则,严格进行坏账准备计提,使得计提的坏账准备大大增加,严重影响了整体盈利情况。

 表2:公司两年一期钢结构行业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对比如下:

 ■

 由上表可知,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逐年增加,且2015年6月30日应收账款余额3-4年应收账款大幅增加,公司2015年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增加,对2015年经营业绩产生大幅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业绩进一步下滑。

 2、报告期内,公司钢结构行业收入同比下降76%,请补充披露公司未来在钢结构业务(分基地分项目)拟采取的具体整合及改善措施并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1)新疆基地:

 资产整合方面:为进一步实现公司转型目的,公司对新疆基地的三个生产厂区进行全面整合,集中高效率生产设备和人员至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工厂,通过集中生产,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对于一期工厂闲置的资产及产能,公司已通过变卖、转让的方式实现处置;对于在建的三期工厂,公司进一步加快基础厂房及配套设施的建设进度,并采取合作、租赁等方式实现保值增值。

 业务承揽方面: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一带一路”建设思路,依托地缘优势,积极拓展开发与丝绸之路国家的业务合作并获取了向哈萨克斯坦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钢结构产品及服务的订单业务。

 产品结构方面:公司加大技术创新的力度,充分利用钢结构建筑相较于传统钢筋混凝土建筑的优势,开拓高层和超高层钢结构建筑市场。2015年上半年,高层和超高层钢结构建筑项目在公司营业收入中的占比有所增加。

 应收账款清收方面:进一步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实行项目落实到人,对于存在风险的项目积极通过诉讼方式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武汉基地:

 继续将重钢结构生产项目作为光正钢机的主营项目,提高公司重钢的业务承揽能力及收入占比,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培养稳定的技术骨干及员工队伍,避免由于熟练工人的流失导致公司利润率的进一步降低。

 (3)嘉兴基地:

 光正重工有限公司201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均有大幅下滑,公司正在开展全员销售,以缓解订单不足带来的影响。

 风险提示:

 由于公司目前处于向天然气能源行业转型时期,进一步紧缩公司钢结构板块业务是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因此公司钢结构业务收入未来预计将处于进一步减少的趋势。公司不排除在合适的时间采取措施对现有钢结构板块资产进行进一步整合或处置。

 3、报告期内,公司钢结构行业的平均毛利率为-21.3%。请说明在毛利率为负的情况下,公司与钢结构行业相关的存货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规性。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钢结构行业的期末存货主要有以下分类:原材料、产成品、车间在制品。

 (1)公司主要业务是围绕钢结构设计、制造和安装,对于形成钢结构产品是订单式产品,按照签订合同相对应图纸由设计院分解图纸提供分解材料清单,经过系统部审核下发采购部询价采购,同时预算部按照签订合同编制材料概算成本表下发到财务等相关部门,控制材料单价与数量,整个项目执行按照订单图纸采购、生产、安装、交货。因此产成品的销售单价在合同签订时就已经锁定,不存在后期发生减值的可能;

 (2)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在原材料上涨周期,公司为确保一定的利润空间,会提前储备部分原材料;但自2013年至今钢材处于持续下跌周期,为控制原材料成本,应对降价风险,公司均采取“收到项目预付款即锁定原材料价格,确保与项目报价时的原材料成本一致”原则,因此,2015年1-6月存货不存在项目外储备原材料的现象,也就不存在减值情况。车间在制品均为项目正在生产的材料,也不存在减值情况。

 (3)由于新疆自然条件限制,上半年度是属于该行业的淡季,半年度毛利情况不能完全反应出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故毛利情况不能完全与存货价值挂钩。

 因此不需要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4、截止2015年6月30日,短期银行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1.82亿元,到期日为2016年1月15日的应付债券1.9亿元,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9,640万元,后续收购光正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燃气”)49%的股权及相关收购需支付2.5亿左右的资金。请详细说明公司维持日常运营、偿还到期债务及支付收购款项的资金安排,并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1)截止2015年6月30日,短期银行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1.82亿元,其构成情况及后续还款计划安排如下:

 ■

 (2)收购光正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正燃气”)49%的股权及相关收购需支付2.5亿左右的资金计划安排如下:

 ①2015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将剩余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收购孙烨先生持有光正燃气 49%的股权,9月29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用于支付部分定金,待最终交易价格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支付股权转让款。②2015年度取得资产处置款及对外投资收益款,可用资金为6000万元;③收回以前年度的应收款项资金可用1500万元;④在与金融机构洽谈并购贷款14000万元。以上资金合计2.5亿元,资金来源非日常经营资金,因此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3)2016年1月15日的应付债券1.9亿元的还款考虑:

 ①目前在集团范围内各公司尚未用于抵押的资产有土地1.1亿元,房屋建筑物2.9亿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集团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5%,可利用此部分资产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②截止2015年6月30日,集团公司应收账款总额为 3.1亿元,公司一方面在持续加大收款力度,另一方面与金融机构在洽谈多种融资合作方式;

 ③随着公司燃气业务收入、效益的逐步释放,以及金融机构不断创新的融资方式,公司会积极利用现有资源通过多种金融工具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

 对于2016年1月15日到期的应付债券1.9亿元,公司正在积极准备,实现按期还款。

 5、截止2014年12月31日,因光正燃气业绩未达到承诺,孙烨应给光正集团股份公司现金补偿共计598万元。公司在2014年年报中将其认定为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在2015年半年报中将其认定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请说明上述尚未收到的补偿款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将其认定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合规性及两次认定不一致的原因。

 回复:

 (1)公司根据2013年公司签订的《阿图什庆源管道运输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中协议中涉及具体利润补偿方式的约定,孙烨需两年需向公司现金补偿597.87万元。由于双方就现金补偿的计算方法存在分歧,故截止目前2013年、2014年补偿款仍未实施。财务对上述补偿款未确认,未进行会计处理的原因:由于双方就补偿的计算存在的分歧,导致补偿款的收回具有不确定性,财务部门根据谨慎性的原则,未确认补偿款,而作为关联方承诺事项予以披露。

 根据2015年9月2日与孙烨先生签订的49%股权转让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双方意见已达成一致以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履行补偿,目前正在履行相关分红程序。

 (2)2014年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认为未完成业绩的现金补偿未按照协议约定及时予以兑付,性质上已经形成非经营性往来,审计最终定稿确认为“非经营性往来”;公司2014年年报时由于公司工作的失误上传的资料为非最终定稿版本,误将该事项披露为“经营性资金占用”,2015年5月8日公司已对年报中该错误已发布修正公告,更正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故两次认定一致。

 6、报告期末,“在建工程——年产十八万吨钢结构加工基地”余额为4,300万元,公司已拟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部变更为其他项目。请说明该项目目前进展情况及后续拟采取的处理措施,请说明该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情况。

 回复:

 截止报告期末“在建工程—年产十八万吨钢结构加工基地”余额为4,300万元,具体项目分别是“在建工程—十八万吨钢结构加工基地的一幢设备钢结构车间在建工程账面价值2937万元及一幢宿舍楼在建工程账面价值1363万元。

 设备钢结构车间进展情况及采取措施:

 目前设备钢结构车间主体结构及钢结构维护已完成,车间地坪、消防外管网以及电气照明施工内容尚未未完成。我公司目前正在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加快施工进度将车间地坪、消防外管网以及电气照明施工内容完成,形成固定资产,交付合作使用,实现厂房价值的充分利用。

 宿舍楼进展情况及采取措施:

 目前宿舍楼主体已完工,门窗安装已接近尾声。内部装修、供暖设施及供水系统尚未完成。公司已实施内部装修、暖气设施系统及供水系统工程,预计在2015年年底完工并达到交付使用状态。与车间厂房配套使用,创造效益,产生价值。

 设备钢结构厂房及宿舍楼交付使用后,公司继续维持钢结构业务紧缩的战略,并对现有产能进行整合,同时对闲置的设备、厂房采取合作、租赁等方式实现保值增值。

 综上所述,该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情况。

 7、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为4,2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7%,请详细说明销售费用增长的原因。

 回复:

 2015年1-6月、2014年1-6月按板块及公司划分销售费用分别为: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看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为4,2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7%,主要原因为:①本期的合并范围较上期有所增加,2014年10月及12月公司通过股权收购将“托克逊鑫天山”、“巴州伟博”公司纳入了合并范围,故这两个公司本期较上期增加销售费用2,110.66万元。②燃气板块发展迅速,光正燃气收入较上期增加24.90%,故相应销售费用也较上期有所增加。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