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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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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
存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15—092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

 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星钛白”)“10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技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以三个月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不超过9,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期限三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4年9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08号),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2,196,100股新股,用于项目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4年10月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70,78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03元,募集资金合计401,909,993.61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6,7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5,209,993.61元。该事项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10月28日进行验证,出具了XYZH/2014XAA1013-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将募集资金净额中36,538万元用于对金星钛白进行增资,其中(1)22,069万元由金星钛白用于实施“金星钛白10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技改项目”;(2)14,469万元由金星钛白对无锡豪普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普钛业”)进行增资,并由豪普钛业用于实施“豪普钛业5万吨/年金红石型钛白粉精加工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0,19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521万元。在完成上述增资后剩余1,983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存放在母公司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本次《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予以置换。

 截至2015年10月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个账户情况如下:

 1、金星钛白账户情况:中核钛白将募集资金净额中365,380,000.00元用于对金星钛白进行增资,其中(1)144,690,000.00元用于金星钛白对豪普钛业增资;(2)220,690,000.00元由金星钛白用于实施“金星钛白10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技改项目”,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共发生利息收入275,694.36元,支出手续费2,163.86元,支付项目款项95,902,845.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25,060,685.50元。

 2、豪普钛业账户情况:金星钛白对豪普钛业增资144,690,000.00元,由豪普钛业用于实施“豪普钛业5万吨/年金红石型钛白粉精加工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截止到2015年9月30日,共发生利息收入86,604.23元,支出手续费1,831.96元,支付项目款项142,742,287.19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032,485.08元。

 3、中核钛白(即母公司)账户情况:募集资金专户完成上述增资后剩余19,829,993.61元,加上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收入111,721.78元,合计19,941,715.39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4年12月23日全部使用完毕。

 三、闲置募资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方案

 根据“金星钛白10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技改项目”2015年四季度实施进度及项目资金使用计划,2015年四季度项目建设投资总额预计在3000万元左右。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现拟金星钛白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方式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前提下,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以三个月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不超过9,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期限三个月。

 四、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的管理

 1、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支取。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定期存款到期后其本金和利息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以相同方式续存。公司不得对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公司上述定期存款账户不得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募集资金专户之外的其他账户划转资金,公司如需支取资金,上述定期存款必须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4、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以定期存款方式暂时存放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本次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金星钛白10万吨/年钛白粉后处理技改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本次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定期存款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降低经营成本。

 六、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10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金额和期限等具体事项由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而定。

 七、监事会意见

 2015年10月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存为定期存款,同时监事会将进行定期监督。

 八、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内容、程序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转存为定期存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存为定期存款。

 九、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1、本次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事宜已经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规定;

 2、公司本次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15—089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于2015年10月8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部分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22,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该售后回租采用一次性租赁的方式,在租赁期内,公司按月向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继续保持对该部分机器设备的管理权和运营权,租赁期满,公司以留购价人民币 100.00 元回购此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目前双方尚未签署售后回租相关协议。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融资,主要是为了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对公司本年度利润无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0月1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1)。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实施方案的议案》

 2015年6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根据该募集资金使用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银行借款以及补充其流动资金。其中偿还全资子公司的银行借款以及补充其流动资金,将通过对其进行增资实施,增资价格为2014年末经审计的子公司每股(注册资本)净资产。

 偿还全资子公司的银行借款合计3.55亿元,其中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星钛白”)1.10亿元、无锡豪普钛业有限公司1.32亿元、中核华原(上海)钛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核”)0.90亿元、南通宝聚颜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宝聚”)0.13亿元、盐城宝聚氧化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宝聚”)0.10亿元。

 为充分利用上海等地区对规模以内企业的扶持和补助政策,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拟将原计划通过增资方式偿还的上海中核0.90亿元银行借款、南通宝聚0.13亿元银行借款及盐城宝聚0.10亿元银行借款调整为公司内部借款方式偿还。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放的金额和期限等具体事项由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而定。

 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本次关于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0月1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2)。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0月10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张泾工业园区幸福路8号豪普大厦召开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和关于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两个事项。详见 2015 年 10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5-093)。

 备查文件:

 1、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 10日

 股票代码:002145 股票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15-090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9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于2015年10月8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经公司监事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前提下,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以三个月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不超过9,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期限三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将不超过9,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存为定期存款,期限三个月,同时监事会将进行定期监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0月1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2)。

 备查文件:1.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15—091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部分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22,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该售后回租采用一次性租赁的方式,在租赁期内,公司按月向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继续保持对该部分机器设备的管理权和运营权,租赁期满,公司以留购价人民币 100.00 元回购此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目前双方尚未签署售后回租相关协议。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2015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上述融资租赁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委托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月18日,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经济开发区新化路1号;法定代表人:浦建忠;注册资本:274,976,169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为生产经营工业硫酸(有效期至2016年9月19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三类机动车维修(车身维修,有效期至2016年1月8日)。一般经营项目为生产经营钛白粉、硫酸亚铁、改性聚丙烯酰胺、余热发电、硫酸渣、沙滤水,化工新产品研制、开发、生产、销售,销售脱硫石膏(钛石膏),化工工程设计,化工设备设计、加工制作,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自营或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 年7月9日,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300号名人商业大厦10楼;法定发表人:任澎;注册资本:5.23亿美金;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租赁标的物: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部分生产机器设备2、类别:固定资产3、权属:租赁标的物权属属于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4、所在地:安徽省马鞍山市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部分生产机器设备;

 2、融资金额:2.2亿元,以最终审核融资金额为准;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4、租赁利率:采用固定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5、租赁期限:3年;

 6、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7、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租赁方所有;租赁期满,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购回全部租赁物的所有权;

 8、回购方式:租赁期满,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00元的名义价格留购租赁物;

 9、担保措施:由李建锋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担保;

 10、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人名章)并盖章后生效,目前租赁协议尚未签署。

 五、本次售后回租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融资,主要是为了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对公司本年度利润无重大影响。

 2、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15—093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0月27日(星期二)下午13:00

 3、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张泾工业园区幸福路8号豪普大厦217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20日(星期二)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0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2、审议《关于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15年10月1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10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张泾工业园区幸福路8号无锡豪普钛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4、联系人:宋玫电话:0510-85016667-8009

 传真:0510-83798559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145 投票简称:钛白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手续: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亦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证书服务”栏目。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下午15:00至2015年10月2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玫

 电话:0510-85016667-8009

 传真:0510-83798559

 电子邮箱:songmei@sinotio2.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张泾工业园区幸福路8号

 邮政编码:214194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10日

 附件一: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人拟亲自 / 委托代理人,出席贵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星期二)下午13:00时整在无锡市举行的贵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

 

 日期:2015年 月 日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帐户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股数: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一、表决指示;

 议案一《关于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议案二《关于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否()

 三、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2015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15-094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李建锋先生关于其股权质押情况的通知,具体如下:

 公司股东李建锋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007%)于2015年9月30日质押给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质押期限自2015年9月30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李建锋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96,519,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885%;目前已经质押11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961%。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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