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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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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15-053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所有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相关公告。

 2015年9月9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2015】1656号,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函”)。根据《审核意见函》的要求,公司组织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对《审核意见函》所列问题逐一进行了落实,并对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进行更新与修订。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披露《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8日开市起复牌。

 一、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公司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在标的公司和交易各方的配合下,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正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进行补充完善,待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并经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事务所内核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草案。

 二、特别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自重组预案披露后至发出召开审议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前,将每隔一个月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2、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可能导致本次交易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3、公司于2015年8月29日披露的《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2015年9月18日披露的《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对本次重组的风险进行了详细披露。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上述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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