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革新先生的通知,刘革新先生根据公司2015年7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2015-054),于2015年9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的方式购买了公司股份。
刘革新先生自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目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历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4,476,9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革新先生。
二、首次披露增持公告的时间
2015年7月1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2015-054)。
三、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基于对中国经济未来发展和公司未来发展的强大信心,以及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革新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收益互换及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增持公司股份,预计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增持人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获得。
四、 本次计划增持方式
刘革新先生于2015年7月15日、2015年9月2日和2015年9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
五、 本次计划增持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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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司上市以来,截止目前,公司刘革新先生历次增持(含本次增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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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15年7月22日实施。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刘革新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