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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3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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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5-064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9月29日在苏州高新区科发路101号致远国际商务大厦18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实到董事7名,董事屈晓云委托董事唐燚表决,公司监事、高管人员等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预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不属于承销机构项目承接不得涉及负面清单限制的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预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结合公司的财务、经营现状,公司初步拟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方案需要审议的条款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存续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利息支付方式由公司和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本次公司债券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后,既可以采取一次发行,也可以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各期发行规模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程序。

 5、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200人。

 6、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7、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9、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代销方式承销。

 10、本次债券的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转让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业务规则。

 11、偿债保障措施

 当出现预计不能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或者在本次债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12、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预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为有效协调本次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条款、利率调整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含权条款、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转让方式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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