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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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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0 证券名称:德奥通航 公告编号:2015-066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9月27日—2015年9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7日15:00至2015年9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松岗松夏工业园工业大道西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经半数董事一致同意,会议由董事顾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8,892.0334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3.5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6,538.9746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4.656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353.0588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8.8728%。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吴兴印律师、张清珍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配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权股数为8,892.0334万股。同意8,892.0334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53.2588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配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权股数为8,892.0334万股。同意8,892.0334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53.2588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权股数为8,892.0334万股。同意8,892.0334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53.2588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总有效表决权股数为8,892.0334万股。同意8,892.0334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353.2588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吴兴印律师、张清珍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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