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焦点·资产配置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9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8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川润股份,股票代码:002272)交易于2015年9月24日、9月25日、9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并就有关事项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20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研究,确认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自2015年7月1日开市起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为促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中介机构与标的公司进行了深入协商,就合作条件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沟通。但由于近期资本市场环境出现剧烈震荡,考虑到收购成本及收购风险等因素,合作双方未能就交易价格达成一致。基于此,为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9月24日开市起复牌,详见巨潮资讯网2015-049号公告《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公告》。

 经查询,除上述已公开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并确认后,做出如下声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同时预计2015年1-9月的净利润为-900万元至-700万元。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