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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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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公告编号:2015-06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9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57号保利中汇广场A栋32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张木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胡远芳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

 律师:陆丽梅、卢润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9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5-06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

 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第三次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拟对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调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7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8月15日、8月22日、8月29日、9月9日、9月16日、9月23日发布了停牌及相关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5-051)、《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52)、《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56)、《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临2015-058)、《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15-060)、《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的公告》(临2015-062)。

 2015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第三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截止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重大调整,调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募投项目、融资规模及发行价格和数量,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涉及收购资产(简称“标的资产”),公司及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在进行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标的资产的收购范围、价格、条件及交易框架尚未最终确定。同时,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员工持股计划,该计划程序复杂,耗时较长。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78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申请股票自2015年9月29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

 公司将尽快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方案,并于本次股票停牌之日起每5个交易日披露相关进展情况。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5-06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9月28日下午15:30在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57号保利中汇广场A栋3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2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总裁张木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具体是:

 因谢亮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兰亚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同时,张木毅先生不再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相关职责。

 兰亚平先生当选公司新一任董事长,将加快实现公司与六大稀土集团之一的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面整合,提高公司在稀土行业的整体竞争优势。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是:

 因谢亮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拟选举兰亚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选举后的战略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兰亚平

 委 员: 独立董事张楠、马荣璋、朱卫平、沈洪涛,董事张木毅、孙传春、冼乃斌。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具体是:

 根据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及《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总裁张木毅先生的提名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通过,拟聘任曹玉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从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兰亚平先生、曹玉涛先生简历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兰亚平先生简历

 兰亚平,男,1967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暨南大学中国近现代史专业。历任广东省中小企业局技术进步处副处长,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工业园区处处长、原材料工业处处长,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经营管理部部长,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4月起任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曹玉涛先生简历

 曹玉涛,男,1980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专业。历任广州海关科员,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助理主管,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监,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5-06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9月28日在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57号保利中汇广场A栋3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2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监事会主席陈泽兴先生主持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第六届监事会部分监事的议案》。具体如下:

 公司监事陈泽兴先生因年龄及工作原因,向公司提出辞去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公司监事会接受其辞职申请,并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赵学超先生增补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业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审查确认其任职资格,并将提请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赵学超,男,1971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暨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历任南方工贸总公司计划财务部助理员,广东中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副部长、部长、综合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广东中人能源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中人燃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广东省广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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