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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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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5-150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从本公司股东YANG HUAIJIN(杨怀进)先生处获悉:

 YANG HUAIJIN(杨怀进)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0,000,000股股份质押给周泉,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9月24日,上述质押股份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2%,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9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YANG HUAIJIN(杨怀进)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0,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9月25日,上述质押股份数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3%,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YANG HUAIJIN(杨怀进)先生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312,383,0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1%。本次股份质押后,YANG HUAIJIN(杨怀进)先生质押股份数累计共3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6%。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5-151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调查通字1501号)。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15年2月14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32号)。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立案调查的结论性意见,公司在收到立案调查结论性意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若因此立案调查事项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 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况,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 30 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后,公司股票将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 15 个交易日内做出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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