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5-66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9月28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公司董事长杨光先生正接受组织调查,未能参加表决,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67)。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15-67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成都市
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我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自来水公司”)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开发展基金”)分别就成都市郫县自来水七厂二期工程项目,成都市高新区、天府新区等自来水绕城高速输水管道(光华八线—江家立交)项目及成都市郫县自来水沙西线输水管线(唐昌—绕城高速)项目签订一揽子《投资合同》。自来水公司拟通过国开发展基金对其增资扩股的方式,筹集15年期3.48亿元人民币,用于项目建设。为保证国开发展基金在以上三份《投资合同》中约定的权益实现,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各向国开发展基金就以上三个项目分别出具《承诺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国开发展基金基本情况
国开发展基金是国家开发银行下属全资子公司。采用建立专项建设基金的方式,用于项目资本金投入、股权投资和参与地方投融资公司基金。
(二)自来水公司基本情况
自来水公司是一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1990年2月6日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7亿元,其中实缴资金25.7亿元。法定代表人:程进。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供应;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及工程及工程建设管理服务;自来水设备及物资的制造、销售及维护;自来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水质检测、试验分析、咨询、服务;对外投资、运营管理及咨询。
二、本次合作主要内容
1、合作方式:国开发展基金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将专项债券资金3.48亿元投入自来水公司。专项用于成都市郫县自来水七厂二期工程工程项目,成都市高新区、天府新区等自来水绕城高速输水管道(光华八线—江家立交)项目及成都市郫县自来水沙西线输水管线(唐昌—绕城高速)项目。各项目国开发展基金注资情况将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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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要先决条件:自来水公司应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并于不晚于2015年12月31日完成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投资期限:为国开发展基金完成增资入股自来水公司之日起15年。
4、投资回报:在投资期限十五年内国开发展基金的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1.2%,项目建设期内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暂不收取任何投资收益。项目建设期届满后,自来水公司每年支付固定投资回报。
5、持股比例:国开发展基金完成增资3.48亿元,入股自来水公司后,将享有自来水公司7.55%的股权,公司持股比例将下降至92.45%。详细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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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后管理:本次增资完成后国开发展基金不向自来水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自来水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7、投资退出:公司在投资期限内分三次(以三份《投资合同》签订日为准),向国开发展基金回购其投资金额,共计3.48亿元。至公司按约定支付全部回购价款以及国开发展基金应取得的所有投资回报后,国开发展基金在自来水公司的持股比例为零。
三、主要承诺事项
1、自来水公司分别就三个项目承诺:在项目建设期结束后,按相关约定分派投资收益,并按投资期内平均年化收益率1.2%向国开发展基金支付投资收益。
2、公司分别就三个项目承诺:为确保国开发展基金投入资金的合法有效,公司承诺将以我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上述三个项目。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
五、备查文件
1、成都市郫县自来水七厂二期工程项目《投资合同-5110201504605010055》;
2、成都市郫县自来水沙西线输水管线(唐昌—绕城高速)项目《投资合同-5110201504605010057》;
3、成都市高新区、天府新区等自来水绕城高速输水管道(光华八线—江家立交)项目《投资合同-5110201504605010058》;
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成都市郫县自来水七厂二期工程项目相关问题的承诺函》;
5、《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成都市郫县自来水沙西线输水管线(唐昌—绕城高速)项目相关问题的承诺函》;
6、《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成都市高新区、天府新区等自来水绕城高速输水管道(光华八线—江家立交)项目相关问题的承诺函》;
7、《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成都市郫县自来水七厂二期工程项目相关问题的承诺函》;
8、《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成都市郫县自来水沙西线输水管线(唐昌—绕城高速)项目相关问题的承诺函》;
9、《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投资成都市高新区、天府新区等自来水绕城高速输水管道(光华八线—江家立交)项目相关问题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