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15-080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2015年9月17日以电邮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9月25日在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长郭金东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经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关于本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郭金东回避表决。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包括郭金东、上海瀚叶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2015年9月28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15.0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预案》,每10股普通股票转增股本10股。本次转增股本的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8月27日。转增股本实施完毕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7.54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郭金东、上海瀚叶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对象。其中,郭金东、上海瀚叶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拟认购的股份数量分别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20%、20%。
其他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支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郭金东、上海瀚叶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外的发行对象在取得中国证监会非公开发行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53,050.39万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其他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6、限售期
郭金东、上海瀚叶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0亿元,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
1 | 化工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111,000.00 | 110,000.00 |
1.1 | 物流仓储服务 | 11,000.00 | 10,000.00 |
1.2 | 代理采购服务 | 90,000.00 | 90,000.00 |
1.3 | 供应链大数据信息平台 | 10,000.00 | 10,000.00 |
2 | 基于化工行业的产业金融平台建设项目 | 310,000.00 | 290,000.00 |
2.1 | 融资租赁服务 | 170,000.00 | 150,000.00 |
2.2 | 商业保理服务 | 140,000.00 | 140,000.00 |
合计 | 421,000.00 | 400,000.00 |
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共同分享。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郭金东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董事郭金东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关于公司与认购方签订《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郭金东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郭金东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郭金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郭金东参与认购已触发要约收购义务,郭金东应向公司其他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上限53,050.39万股、郭金东认购10,610.078万股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郭金东将直接持有公司6.99%的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郭金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已发行股份的30%,且郭金东已与公司签订了《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承诺其本次认购的股票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因此,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一)条的规定,若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郭金东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其可以免于发出收购要约,且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
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大会审议同意郭金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董事郭金东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完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修改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以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事宜;
2、授权公司董事会签署所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合同和其他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
4、如国家或中国证监会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审核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变化,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股票登记结算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股份登记、限售及上市事宜;
6、授权公司董事会开立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
7、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结果,办理验资、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上市等相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审议“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于2015年10月23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南
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15-081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9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拟向郭金东先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股票不超过10,610.078万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发行股票对象郭金东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依法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本次交易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内容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本公司拟向郭金东先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股票10,610.078万股。2015年9月25日,本公司与郭金东先生已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签署了《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二)关联关系的说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郭金东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议案的表决的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于2015年9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金东先生依法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项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尚待中国证监会核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姓名:郭金东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60号
身份证号码:3201131965XXXXXXXX
郭金东先生自2013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本次发行前,郭金东先生通过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27.87%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为不超过53,050.39万股。其中郭金东先生本次拟认购的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0,610.078万股。
四、关联交易定价及原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9月2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5.08元/股。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预案》,每10股普通股票转增股本10股。本次转增股本的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8月27日。本次转增股本实施完毕后本次发行底价相应调整,即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7.54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关联交易的定价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关联方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价格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5年9月25日,郭金东先生与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发行人: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郭金东
签订日期:2015年9月25日。
2、认购方式、认购股份数量、认购价格、支付方式、限售期
(1)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2)认购股份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53,050.39万股。郭金东先生拟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认购数量为发行总数的2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前述认购数量将相应调整。
(3)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9月28日)。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价的90%(即7.54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4)支付方式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后三个工作日内,郭金东先生按照认购金额的1%缴纳保证金800万元,上述保证金作为认购款的一部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公司发出的认股款缴纳通知(简称“缴款通知”)的要求将认购款总金额足额缴付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5)限售期
郭金东先生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以公司董事会的公告为准)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3、协议的生效条件
协议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有事宜。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实际控制人之一郭金东先生为支持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基于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的信心,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前,郭金东先生间接持有公司27.87%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发行完成后,郭金东先生将直接持有不超过公司6.99%的股份,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此次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形成不利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年年初至披露日,关联人郭金东先生未与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方签订<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程公开、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有助于公司实现长远发展战略。
4、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5、董事会提出制定《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规划内容能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为公司建立了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规划;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可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同意董事会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与郭金东签署的《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15-082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23日(星期五)上午10: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五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5年10月22日-10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2日下午15:00~10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16日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会议方式: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0月16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发行方式
2.0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5发行数量
2.06限售期
2.07上市地点
2.08募集资金投向
2.0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发行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6、审议《关于公司与认购方签订<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审议《关于批准郭金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9、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审议《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披露情况
第一至第十项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9月2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5年10月22日上午8时30分-11时,下午3时-5时。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金浦集团。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累积投票的议案,每一股份享有与提名人人数相等的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股票,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深市挂牌
投票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0545 | 金钛投票 | 买入 | 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545;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
议案
序号 | 表决事项 | 对应的
申报价格 |
100 | 总议案(表决以下议案一~十所有决议) | 100.00元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元 |
2.00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0元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1元 |
2.02 | 发行方式 | 2.02元 |
2.03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3元 |
2.0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元 |
2.05 | 发行数量 | 2.05元 |
2.06 | 限售期 | 2.06元 |
2.07 | 上市地点 | 2.07元 |
2.08 | 募集资金投向 | 2.08元 |
2.09 |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09元 |
2.10 | 发行决议有效期 | 2.10元 |
3.00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3.00元 |
4.00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4.00元 |
5.00 |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5.00元 |
6.00 | 关于公司与认购方签订《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议案 | 6.00元 |
7.00 | 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7.00元 |
8.00 | 关于批准郭金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8.00元 |
9.00 |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9.00元 |
10.00 | 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10.00元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服务密码激活后5分钟即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2日15:00至2015年10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乙轲
联系电话:025-83799778
联系传真:025-58366500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表决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2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2.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 |
2.02 | 发行方式 | | | |
2.03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 |
2.0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2.05 | 发行数量 | | | |
2.06 | 限售期 | | | |
2.07 | 上市地点 | | | |
2.08 | 募集资金投向 | | | |
2.09 |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
2.10 | 发行决议有效期 | | | |
3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 |
4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
5 |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 |
6 | 关于公司与认购方签订<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的议案 | | | |
7 | 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 |
8 | 关于批准郭金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 | |
9 |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10 | 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 |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议案采用普通投票制(同意、弃权、反对只能选择一项)。
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15-083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股票于2015年9月28日开市起复牌。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于2015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浦钛业,证券代码:000545)于2015年5月18日起停牌。
2015年9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详细信息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公告文件。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9月28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