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2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编号:2015-044),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奥马电器;股票代码:002668)自8月24日开市起停牌。
自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重组各项工作。2015 年8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 年8月29日、9月9日、9月16日,公司发布进展公告通报重组进展情况(编号:2015-045、047、048);相关中介机构已陆续进场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
公司原预计公司股票于9月23日前复牌。由于本次资产重组工作量较大,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交易方案具体内容仍需根据审计、评估工作进展进一步商讨和论证,为确保重组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重组顺利进行,防止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权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9月2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即承诺争取于 2015 年11月23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公司申请延期复牌后,如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自公司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之日起至少 6个月内将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