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5—127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概述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华智能”或“公司”)分别于2015年5月29日、2015年7月2日和2015年7月2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等事项,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1、达华智能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5年8月24日和2015年9月1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截止201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354,282,145股为基数,使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5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股利。
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披露《达华智能: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5-122),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9月21日,除权除息为2015年9月22日。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2、按规定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价格的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载股本为N,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不低于的原则),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除权、除息同时进行:P1=(P0-D)÷(1+N)
根据上述公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经调整后的股票发行价格为:6.29元/股[6.29元/股=原发行价格15.72元/股÷(1+1.5)];本次配套资金经调整后的股票发行价格为7.17元/股[7.17元/股=原发行价格17.91元/股÷(1+1.5)]。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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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