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日前接到通知,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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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5 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累计增持本公司股票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元,同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基于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及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了本次增持行为。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鹏欣环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