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15—073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其他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重大事项,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黑芝麻,证券代码:000716)自2015年9月22日开市起停牌一天。
同日,公司控股股东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股权重组的重大事项,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年9月23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预计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0月20日前复牌恢复正常交易。
在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及时刊登重大事项进展公告,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所有信息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15—074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9月1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及参会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在逐项表决以下事项时,韦清文、李汉朝、龙耐坚、陆振猷、李文杰共五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四名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黑五类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名(含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2015年8月1日;确定的发行底价为20.52元/股,确定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77,972,709股(含77,972,709股)。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5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因国内资本市场环境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根据资本市场走势并结合公司经营战略安排,为促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董事会慎重考虑,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定价基准日、发行底价、发行股数上限进行调整。
1、关于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9月23日),发行底价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0.45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发行数量及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3,110,047股(含153,110,047股)。在该上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在本次发行前,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逐项审议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其他事项及内容不作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结合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调整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预案(修订版)”),董事会同意公司的本次发行预案。
关联董事韦清文、李汉朝、龙耐坚、陆振猷、李文杰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有关公司本次发行预案(修订稿)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内容。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已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修订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底价、发行数量上限均进行了调整,因此公司需签署《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关联董事韦清文、李汉朝、龙耐坚、陆振猷、李文杰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司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黑五类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股票不超过153,110,047股(含153,110,047股),其中,黑五类集团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总数10%(含10%)的股份。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黑五类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黑五类集团的前述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韦清文、李汉朝、龙耐坚、陆振猷、李文杰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有关公司与黑五类集团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而发生关联交易的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修订稿)的内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情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4、《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15-075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9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9月16日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三名。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参会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在逐项表决以下事项时,关联监事李汉荣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非关联监事凌永春、陈新宇参加表决。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黑五类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名(含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2015年8月1日;确定的发行底价为20.52元/股,确定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77,972,709股(含77,972,709股)。相关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5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因国内资本市场环境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根据资本市场走势并结合公司经营战略安排,为促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董事会慎重考虑,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定价基准日、发行底价、发行股数上限进行调整。
1、关于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9月23日),发行底价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0.45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发行数量及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3,110,047股(含153,110,047股)。在该上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在本次发行前,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逐项审议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其他事项及内容不作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结合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调整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预案(修订版)”),监事会同意公司的本次发行预案。
关联监事李汉荣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非关联监事凌永春、陈新宇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已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修订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底价、发行数量上限均进行了调整,因此公司需签署《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关联监事李汉荣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非关联监事凌永春、陈新宇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司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黑五类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股票不超过153,110,047股(含153,110,047股),其中,调整后,黑五类集团将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总数10%(含10%)的股份。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预案后,黑五类集团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监事李汉荣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非关联监事凌永春、陈新宇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3、《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15—076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
因国内资本市场环境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根据资本市场走势并结合公司经营战略安排,为促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经董事会慎重考虑,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定价基准日、发行底价、发行股数上限进行调整。2015 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并对《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等文件进行了修订。涉及该议案有关内容调整情况如下:
一、发行价格及发行股份的调整
1、原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7,972,709股(含77,972,709股)。在该上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在本次发行前,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8月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20.58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鉴于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至定价基准日期间,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送0.6元现金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调整为20.52元/股。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黑五类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2、调整后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3,110,047股(含153,110,047股)。在该上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在本次发行前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9月2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10.45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黑五类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逐项审议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其他事项及内容不作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与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调整议案。”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