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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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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70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8月2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3),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如意集团,股票代码:000626)自2015年8月24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9月16日,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9)。

 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71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所持股份解除冻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75,085,3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08%,以下简称:中国远大)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10,300,000股,为中国远大的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根据“ (2014)朝民初字第10456号”民事裁定书,将上述股份予以司法冻结,并于2014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冻结手续,冻结期限自2014年3月25日至2016年3月24日(详见本公司2014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股权冻结公告)。

 公司接到中国远大的书面通知,人民法院已经于2015年9月8日办理了上述冻结股份的解除冻结手续。

 截止到本公告日,中国远大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无质押冻结股份。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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