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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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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5-083
关于公司控股企业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九位董事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企业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的控股企业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昇公司”)拟在申请挂牌新三板前以定向发行新股的方式引入三家战略投资者,电力集团不参与本次增资扩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9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企业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截止本公告日,港昇公司已经与三家战略投资者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资进展情况概述

 1、发行新股认购情况

 本次增资扩股共发行6290万股普通股,新股的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认购价格为1.327元,累计募集资金为8346.83万元。三家战略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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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于新股发行价格的说明

 根据港昇公司2015年6月末的审计报告,港昇公司每股净资产为1.14元;本次港昇公司每股认购价格为1.327元,是原股东和投资方参照审计结果协商形成,是公允、合理的,实现了港昇公司股权的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如电力集团在本次增资扩股中要维持98.08%的股权比例不变,需出资8186.57万元。为了在挂牌新三板前引入与港昇公司具有良好协同发展效应的战略投资者,同时保持港昇公司的股本扩张规模与产业发展规模相适应,电力集团不参与本次增资扩股。

 二、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号:440400000051630

 3、住所:珠海市南水镇南港西路596号10栋一楼101-56房

 4、法定代表人:时启峰

 5、注册资本:42,187.50万元

 6、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7、经营范围:综合能源开发、投资、建设与运营

 8、最近三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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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对港昇公司进行合并报表。

 三、关于与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

 本次引入的三家战略投资者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一)珠海领先互联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先基金”)

 1、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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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占领先基金总认缴出资额的16.67%,领先基金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权力全部排它性地归属于普通合伙人珠海领先互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与领先基金其他各出资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领先基金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东方”)

 1、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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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与深圳创东方各出资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深圳创东方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北京惠诚寰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惠诚”)

 1、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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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与北京惠诚各出资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北京惠诚亦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增资完成后港昇公司股权结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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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该事项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电力集团对港昇公司的持股比例由98.08%降至85.35%,电力集团仍保持绝对控股地位,公司未改变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及对港昇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本次增资扩股对公司的当期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从港昇公司优化财务结构,加快产业发展,增强协同效应等方面考虑,参照相关审计报告,港昇公司本次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定价是公允和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七、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说明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此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全资企业电力集团对港昇公司的持股比例由98.08%降至85.35%%,相对减少持股比例12.73%,电力集团仍保持绝对控股地位,公司未改变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因此本次事项不涉及公司对港昇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改变,该事项本身对利润不产生影响。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后续出资及工商变更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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