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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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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26 证券简称:四方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6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9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四街九号四方大厦一楼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伟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其中,董事王绪昭、董事张涛、独立董事黄平、独立董事孙卫国、独立董事闵勇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郗沭阳先生、财务总监高书清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5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根据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40,658.6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卫国、刘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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