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5-080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了大股东许敏田先生关于股权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许敏田先生于2015年9月17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质押给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业务,上述质押已于2015年9月17日办理了相关手续。质押期限自登记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时止。
许敏田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67,207,06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92%。截至本公告日,许敏田先生累计质押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200万股,约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7.37%,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19%。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5-081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公告中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及其他多位董监高、个别股东计划自7月9日起未来6个月内合计增持本公司股票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接到公司董事许鸿峰先生通知,其于2015年9月18日使用自筹资金,通过华泰基石7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1、本次增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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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增持前,许鸿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714,2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3%,2015年8月26日通过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南华新界1号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4,202股,本次增持后,许鸿峰先生合计持有(含间接)本公司股份12,739,3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5%。
二、增持目的
响应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号召,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投资者利益,作出增持决定。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许鸿峰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继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人员、个别股东的增持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5-082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完成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公告中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及其他多位董监高、个别股东计划自7月9日起未来6个月内合计增持本公司股票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许敏田先生、董事许鸿峰先生、董事施召阳先生、董事王建忠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严先发先生、监事会主席张宏先生、监事刘进小先生、监事潘炳琳先生、常务副总经理张建忠先生、副总经理王昌东先生、副总经理张俊杰先生、副总经理欧阳雅之先生、财务总监郭曙明先生、股东叶兴鸿先生,使用自筹资金各自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或二级市场直接购买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883.9688万股,合计增持金额为10,140.5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完成。
一、增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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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持目的
响应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号召,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投资者利益,作出增持决定。
三、 其他说明
1、 本次增持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参与本次增持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承诺在各自完成增持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