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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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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证券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5—059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广州普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人民币3,055.56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2015年9月18日经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广州市亿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城置业”或“甲方”)签定《亿城泉说项目合作协议书》,公司以向广州普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联开发”或“标的公司”)增资方式实现对普联开发的控股,普联开发是2004年10月15日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注册号为440104000024797,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万元(甲方出资2500万元,占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公司向普联开发增资人民币3,055.56万元。在本次增资完成后,普联开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55.56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3,055.56万元,占55%的股权,亿城置业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占45%的股权。

 截止2015年8月31日,标的公司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报告号为信会师粤报字(2015)第40482号)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64,090.1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62,548.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41万元。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联信评报字[2015]第A0570号,截止2015年8月31日,标的公司经评估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79,511.3万元,负债为人民币62,548.6万元 ,净资产为人民币16,962.7万元。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26,595.27万元。

 标的公司现拥有位于广州从化温泉桃园乌石村84,52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为商住用地。

 (二)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广州市亿城置业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庭园路3号907室;法人代表:安广平;注册资本:1005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9年6月8日;营业期限:2009年6月8日至长期;主营业务:房地产业;其中安广平占100%股权,为其独资公司。

 2、广州市亿城置业有限公司近三年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业务,旗下主要的开发项目为“亿城泉说”(项目核准名:亿城花园)项目。

 3、在本次交易前,广州市亿城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4、广州市亿城置业有限公司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76,750.57元、资产净额7,651,148.27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7,660.99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广州普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2004年10月15日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注册号为440104000024797,标的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0万元(甲方出资2500万元,占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公司向普联开发增资人民币3,055.56万元。在本次增资完成后,普联开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55.56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3,055.56万元,占55%的股权,亿城置业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占45%的股权。

 截止2015年8月31日,标的公司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报告号为信会师粤报字(2015)第40482号)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64,090.1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62,548.6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41万元。根据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联信评报字[2015]第A0570号,截止2015年8月31日,标的公司经评估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79,511.3万元,负债为人民币62,548.6万元 ,净资产为人民币16,962.7万元。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26,595.27万元。

 标的公司现拥有位于广州从化温泉桃园乌石村84,52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为商住用地。

 标的公司在上述地块开发的项目名称为“亿城泉说”,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4,522平米,可销售建筑面积70,200平方米。项目已取得法律文件如下:[1]从国用2010年第0003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从规建证[2010]19号(温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编号440184201101260009施工许可证;[4]从化房预(网)字第20130084号、从化房预(网)字第20120372号、从化房预(网)字第20130410号三个商品房预售许可证;[5]从规验证[2012]56号、从规验证[2014]40号两个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项目已于2015年7月2日完成大确权。项目预售证载可预售总面积为70,200平方米,截止2015年8月31日,项目已签订合同销售面积16,069.26㎡,剩余可销售面积54,137.44㎡。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以向标的公司增资方式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署并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标的公司增资人民币3055.56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55.56万元,其中:乙方出资人民币3055.56万元,占55%的股权,甲方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占45%的股权。

 (二)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努力协助标的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贷款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乙方同意为标的公司的融资提供必要的担保(但必须符合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的要求)。或以乙方名义申请贷款,标的公司用名下可售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及连带责任担保。

 (三)为了满足标的公司清偿到期债务的需要,乙方同意在乙方完成控股标的公司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给标的公司(实际借款金额根据标的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确定)。

 (四)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完成控股标的公司后,应按照上市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修改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标的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均由3人组成(其中:甲方派出1人,乙方派出2人),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标的公司总经理仍然由甲方派出的人员担任。标的公司的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由乙方派出的人员担任。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由于标的公司现拥有位于广州从化温泉桃园乌石村84,52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公司的本次增资收购行为是为了继续扩展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增加项目储备,同时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公司增资收购标的公司股权完成后,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信会师粤报字(2015)第40482号审计报告;

 2、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联信评报字[2015]第A0570号评估报告;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5—060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关联方向相关金融

 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释义:

 本公司或公司: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粤泰集团: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

 淮南公司:指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指公司2014年7月3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

 本次交易:指本次公司为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向中铁信托有限公司借款11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的事项,上述借款款项将全部用于淮南公司的开发经营支出。

 本次交易担保物:本公司持有的淮南公司60%股权。

 2、关联交易内容:

 本公司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前,粤泰集团就已向中铁信托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1亿元,并提供公司所持有的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作为此笔借款的质押担保,借款期限至2016年12月26日止。现本公司与粤泰集团进行资产重组,淮南公司股权作为标的资产之一已过户到本公司,为延续借款协议,本公司需重新以淮南公司60%股权为此笔借款作质押担保。鉴于以上所述,为了加速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标的资产的开发进度,尽快产生经济效益,公司拟为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向中铁信托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提供质押担保。上述借款款项将全部用于淮南公司的开发经营支出。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对淮南公司的全部应收债权作为此次担保的反担保,截至2014年12月31日,淮南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显示,该部分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376,598,829.29元。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亿元,担保期限至2016年12月6日止。

 3、关联人回避事宜:

 本次交易已构成了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2015年9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上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经关联董事回避后,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担保金额已经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同时本次关联交易是上市公司为关联方向相关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事项,董事会决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2014年7月3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配套的相关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关联方的房地产资产。

 目前上述交易已经获得证监会无条件审核通过,并已经取得批文,公司正在办理相关资产的过户手续。而本次担保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加速推进作为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标的资产的开发进度,尽快产生经济效益。

 5、本次担保的借款用途说明:

 公司本次担保的关联方借款将用于本公司目前正在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置入项目的开发经营支出。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在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前,粤泰集团就已向中铁信托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1亿元,并提供公司所持有的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作为此笔借款的质押担保,借款期限至2016年12月26日止。现本公司与粤泰集团进行资产重组,淮南公司股权作为标的资产之一已过户到本公司,为延续借款协议,本公司需重新以淮南公司60%股权为此笔借款作质押担保。鉴于以上所述,为了加速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标的资产的开发进度,尽快产生经济效益,公司拟为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向中铁信托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提供质押及其他相应担保。上述借款款项将全部用于淮南公司的开发经营支出。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对淮南公司的全部应收债权作为此次担保的反担保,截至2014年12月31日,淮南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显示,该部分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376,598,829.29元。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亿元,担保期限至2016年12月26日止。

 本次交易已构成了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2015年9月18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对上述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经关联董事回避后,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事项事前已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讨论。其中独立董事均认为本次交易是为加速推进作为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标的资产的开发进度,尽快产生经济效益而产生;并且借款资金均用于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标的资产本身的开发,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对淮南公司的全部应收债权作为此次担保的反担保,截至2014年12月31日,淮南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显示,该部分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376,598,829.29元。

 因此,独立董事认为并未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的决议,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一百,同时本次关联交易为上市公司为关联方借款提供担保的事项,董事会决定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交易各方情况介绍

 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8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杨树坪,注册资本49,334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115号15、17、19室,经营范围:批发和零售贸易;物业管理服务;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截止2014年6月30日,粤泰集团持有本公司48.84%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杨树坪先生持有粤泰集团86%的股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担保交易的质押物为本公司持有的淮南公司60%股权。

 淮南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17日,由粤泰集团、北京海昊东方投资有限公司、天津仁爱及广州慧谷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树坪,住所和主要办公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洞山中路12号,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投资、开发及相关工程建设,物业管理,实业投资,建筑材料的销售。2015年本公司通过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方式取得粤泰集团所持有的淮南公司60%股权以及淮南市中峰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淮南公司30%股权。目前本公司为淮南公司的控股股东。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为关联方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向中铁信托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1亿元,并提供公司所持有的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作为此笔借款的质押担保。除此以外并无其他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加速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标的资产的开发进度,尽快产生经济效益而产生。

 六、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新春、吴向能、王朋事前已审议了本议案相关资料,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及本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1、此次所担保的借款将全部用于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项目的生产经营支出。同时该次为关联方担保符合关联交易的规则,符合公司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成员由9人组成,其中关联董事4人,非关联董事5人,在此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同意率为100%,审议结果有效;本次关联交易方式公允,符合市场经济规则,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3、本次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一百,同时本次关联交易为上市公司为关联方借款提供担保的事项,因此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经充分讨论,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是为加速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标的资产的开发进度,尽快产生经济效益而产生;并且借款资金均用于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标的资产本身的开发,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对淮南公司的全部应收债权作为此次担保的反担保,截至2014年12月31日,淮南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显示,该部分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376,598,829.29元。

 因此,我们认为并未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的决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粤泰集团的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亿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1,990万元。除了为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的1.5亿元借款以外。其余全部是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加上此次担保后,公司对粤泰集团的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5亿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1,990万元。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6.45%。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5-061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9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以增资方式收购广州普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5%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广州市亿城置业有限公司签定《亿城泉说项目合作协议书》,公司以向广州普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联开发”或“标的公司”)增资方式实现对普联开发的控股。

 具体请见公司2015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临2015-059号) 。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上述议案。

 二、《公司关于为关联方向相关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为了加速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标的资产的开发进度,尽快产生经济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所持有的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为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向中铁信托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提供抵押担保。上述借款款项将全部用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中置入项目公司的开发经营支出。

 具体请见公司2015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关联方向相关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5-060号) 。

 此议案尚须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杨树坪、杨树葵、余静文、付恩平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经5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10月9日召开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召开事宜请见公司2015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5-062号) 。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东华实业 公告编号:2015-062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0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0月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115号首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0月9日

 至2015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议案事宜公司已于2015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0-87386297)。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70号四楼

 邮编:510600 电话:020-87379702

 传真:020-87386297

 联系人:蔡锦鹭、徐广晋

 (四)登记时间:

 2015年10月8日9:30至17:00,2015年10月9日9:30—12:00。

 六、其他事项

 (一)网络投票的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公司将结合会议现场的表决结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在10月9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告最终的表决结果。

 (二)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5年10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5-063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拟筹划以自有资金收购非关联方房地产股权资产事项,由于此次拟收购资产的金额较大,该收购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日起停牌不超过30日。

 截止目前,本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方就收购事项尚在洽谈中,并未签署任何意向性协议。如能落实本次收购事项,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因目前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将在股票继续停牌期间,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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