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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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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36 证券简称:南威软件 公告编号:2015-061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签署智慧平潭建设项目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于2015年9月21日收到与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签署的关于建设“智慧平潭”的《合作意向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简介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是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行政管理机关,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2009年7月,福建省委、省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决定设立平潭综合实验区,赋予设区市及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2010年2月,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更名为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升格为地市级行政级别。

 2011年3月,“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写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批准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开放开发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3年1月,平潭综合实验区作为海峡两岸交流合作的先行先试示范区,被列入国家首批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城市。

 二、合作意向书主要内容

 《合作意向书》载明,双方确定“友好协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合作原则,乙方拟在平潭综合试验区投资设立运营公司,参与规划、建设、运营“智慧平潭”,项目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

 三、本次合作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该合作意向彰显了公司布局智慧城市运营业务的战略构思。如《合作意向书》顺利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积累在智慧城市规划、建设和运营方面的经验,提升公司在智慧城市领域的市场份额和综合竞争力。

 四、风险提示

 1、《合作意向书》仅证明双方依据协议载明的内容进行深入合作的意愿,有关合作内容、投资金额、出资方式、实施进度等具体事项尚需双方进一步沟通明确,对双方均未形成强制约束力,该合作意向能否继续进行存在极大不确定性。

 2、受双方工作安排、资金筹措、政策性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上述事项可能存在最终落实情况与意向书不一致甚至无法实施的风险。

 3、如双方决定对《合作意向书》约定事项建立正式合作关系,将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另行签署协议。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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