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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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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亿阳信通 公告编号:临2015-062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8月10日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5年8月21日披露了《亿阳信通回购报告书》。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如下:

 1、回购方式和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的股份依法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公司确定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的价格上限为18.67元/股,即以每股18.67元或更低的价格回购公司股票。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公司本次拟用于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上限为1,957万元,约占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57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8.67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约不少于104.82万股(本报告书中数字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尾数差异,下同),占公司总股本不低于0.1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完成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股份的期限: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15年8月21日,公司披露了《亿阳信通回购报告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于2015年9月7日、2015年9月12日分别披露了《亿阳信通关于回购进展的公告》、《亿阳信通关于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公告》(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时公告)。

 截止到2015年9月18日,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14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7%,最高成交价15.69元,最低成交价12.24元,回购总金额19,568,962.55元(含佣金、税费), 回购资金使用金额已经达到最高限额,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详情请见下表:

 ■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根据目前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5年7月24日——2015年9月18日,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至本公告发布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行为。

 四、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15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并及时注销回购专用账户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报告

 本次回购注销145.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257%。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表:

 单位:股

 ■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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