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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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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5-096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及数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三十一次会议以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7.60元/股的90%(即6.84元/股)。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2015年3月9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662,080,001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

 2015年5月12日,公司实施完毕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据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6.74元/股(详见公司2015年6月17日披露的《东旭光电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相应变更为不超过1,186,943,620股(含1,186,943,62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800,000万元(含800,000万元)。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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