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洛阳中科科技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公司”)收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发的关于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成交确认书》,中科公司分别以28,220,318元和59,516,553元竞得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的凌波路与华夏路交叉口西北角的两块宗地。
本次竞买土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竞拍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竞买土地基本情况
(一)凌波路与华夏路交叉口西北角宗地一
1、出让人: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
2、土地位置:凌波路与华夏路交叉口西北角
3、土地编号:LYTD-2015-37
4、土地面积:16,503.11㎡
5、土地用途:其他商务用地
6、建筑容积率:1.0<容积率≤1.8
7、出让年限:40年
8、出让价款:28,220,318元
(二)凌波路与华夏路交叉口西北角宗地二
1、出让人:洛阳市国土资源局
2、土地位置:凌波路与华夏路交叉口西北角
3、土地编号:LYTD-2015-38
4、土地面积:23,477.93㎡
5、土地用途: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6、建筑容积率:1.0<容积率≤1.8
7、出让年限:住宅70年 商业40年
8、出让价款:59,516,553元
二、本次竞买土地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买土地的目的是为了实施中科科技园建设项目,该项目主要拟开展生物医药与兽用药品技术产品研发、检测诊断、科技项目孵化等业务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上述项目的顺利实施,可协同促进公司技术研发开展和产品市场销售,同时探索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并为公司未来业绩带来新的增长点。
中科公司将根据《成交确认书》,尽快与洛阳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备查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