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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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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5-041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
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

 2、本次解禁上市流通股份共计18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3%。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380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并于2014年9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738,400,000股增至838,400,000股。

 2015年6月1日,公司实施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838,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0.5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50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676,800,000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华峰氨纶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力宏计算机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2014年9月24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2、经本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

 2、本次解禁上市流通股份共计18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3%。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人为6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就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保荐机构对华峰氨纶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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