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9月15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www.hffund.com)发布了《华富恒富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恒富A和恒富B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折算公告》")。2015年9月18日为恒富A和恒富B份额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恒富A和恒富B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5年9月18日,折算后,恒富A和恒富B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恒富A的折算比例为1.02256164,恒富B的折算比例为1.19201807。折算前,恒富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25,377,046.19份,恒富B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51,495,620.75份,折算后,恒富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32,718,085.97份,恒富B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99,787,323.21份,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恒富A和恒富B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者自2015年9月22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恒富A恒富B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风险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hf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2日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年38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内容和有关要求,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7 日发布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期停牌股票等无市价投资品种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6 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5 年 9 月 17 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方正电机”(股票代码:002196)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该股票复牌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确定对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2日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年38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内容和有关要求,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7 日发布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长期停牌股票等无市价投资品种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 年9 月16 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5 年 9 月 21 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蓝鼎控股”(股票代码:000971)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该股票复牌后,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后确定对该股票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