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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丹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8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9月14日以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9月19日10:00在青神县青神大酒店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另有公司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财务顾问列席了会议。本次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王雪欣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讨论、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王雪欣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王雪欣(召集人)、黄旭(独立董事)、刘正东(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 俞鹂(独立董事、召集人)、张志强、黄旭(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 俞鹂(独立董事、召集人)、王雪欣、刘正东(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俞鹂(独立董事、召集人)、郝广政、刘正东(独立董事)。

 专业委员会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王雪欣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姜明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四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姜明杰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姜明杰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资格。

 其联系方式为: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恒源路6号

 电话:0535-3725577 传真:0535-3725577

 邮箱:zq@ytthm.com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王盛义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张炳旭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张炳旭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资格。

 其联系方式为: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经济开发区恒源路6号

 电话:0535-3725577 传真:0535-3725577

 邮箱:zq@ytthm.com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部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李侠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审计部副部长,做为审计部负责人,主持审计部工作,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组织结构调整,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综合办公室、财务部、投资管理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6亿元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我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及其他相关资讯服务的会计机构,聘请期限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解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1日

 附件:

 王雪欣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烟台市冶金局部门经理、烟台市台海实业有限公司(烟台市台海实业有限公司为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前身,其后更名为烟台市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今名为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烟台玛努尔高温合金有限公司董事长、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丹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拟更名为“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雪欣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701,966股,王雪欣先生是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182,883,231股。王雪欣先生除与董事王雪桂先生为兄弟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雪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

 姜明杰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计划信贷部经理、中国建设银行烟台分行贷款专职审批人、中国建设银行烟台南大街支行行长、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烟台市莱山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四川丹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姜明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25716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姜明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

 王盛义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曾在辽宁省抚顺市红透山铜矿机修厂工作,曾任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三山岛金矿结算中心主任,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长,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王盛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配偶于海燕持有本公司股票62858股,王盛义与其配偶于海燕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盛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

 张炳旭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2007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烟台新奥实业有限公司IBM-SAP管理体系企业内部顾问、企业信息化流程主管,烟台市诚信燃气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曾在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质检部、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机械厂工作,现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证券部证券业务员。

 张炳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炳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

 李侠 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国际会计专业(CGA方向),2013年全科通过加拿大注册会计师考试(CGA),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CICPA)已通过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三科。2012年9月至2015年6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高级审计员。

 李侠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侠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丹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9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拟更名为“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9月14日以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并于2015年9月19日在青神县青神大酒店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王先杰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选举监事王先杰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切实满足公司实际运营需求及发展规划需要,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特此公告。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9月21日

 附件:王先杰先生简历

 王先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2 月出生,大学学历。

 曾就职于山东物产进出口公司烟台公司、浪潮乐金数字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曾任

 烟台麦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东世基发展集团财务中心总监。现任烟台市

 台海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拟更名为“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先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先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丹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0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拟更名为“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18日至10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18日15:00至2015年10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青神县黑龙镇丹甫工业园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14日(星期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至五均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9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15年10月14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的中介机构人员。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15年10月15日(星期四)(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4、登记地点: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66,投票简称:丹甫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366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申报价格,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具体情况如下: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15年10月18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四川省青神县黑龙镇丹甫工业园

 联系电话:0535-3725577

 传 真:0535-3725577

 联 系 人:姜明杰

 邮政编码:264003

 2、会议费用: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1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19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对所有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上“√”或“0”;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上“√”或“0”;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上“√”或“0”。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丹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1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9月19日,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拟更名为“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德阳台海核能装备有限公司,下同)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6亿元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该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随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基本完成,公司主要资产、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等事项均已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2015年的发展规划,公司对银行融资产品及快速办理银行融资业务有很大实际需求。

 二、授信的额度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对银行融资产品及快速办理银行融资业务的实际需求,根据公司2015年的发展规划,2015年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6亿元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贷款金额,公司在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具体业务时仍需要另行与银行签署相应合同。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列的风险投资范围,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代为办理上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材料的准备、材料的报送、协议的联合签字等相关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签署、办理上述授信具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信用品种(包含日常经营借款和贸易融资)。

 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根据公司2015年的发展规划,2015年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6亿元整(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因业务发展、企业规划的需要,取得银行一定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切实满足公司实际运营需求及发展规划需要,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六、其他

 公司董事会将定期审查上述事项的执行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1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丹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2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慎研究拟变更201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聘审计机构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慎研究拟变更2015年度审计机构,提议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同意2015年度审计机构更换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行情等因素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多年来为公司审计工作所做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后成立最早的合伙会计

 师事务所之一。截止 2014 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从业人员 4000 余名(其

 中执业注册会计师 1100 余名),拥有一大批经验丰富、在会计界有影响的资深

 注册会计师。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H 股企业审计等专业资质,是业内专业资质最为全面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公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

 公司提供专业服务。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1、公司董事会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和拟聘任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沟通,对两家事务所的执业质量等进行了评价,并结合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2、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15 年度审计机构。

 3、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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