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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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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4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发出,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刘志强先生委托独立董事谭洪涛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蕴瑾女士主持。

 一、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周蕴瑾女士所作的《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周蕴瑾女士、凌蔚女士、曾云莎女士因实际控制人变更,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由于三位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现提名增补王仁果先生、王可澄先生、黄顺来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经投票表决:王仁果:赞同7人,反对0人,弃权0人;王可澄:赞同7人,反对0人,弃权0人;黄顺来:赞同7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周蕴瑾女士所作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变动后需对《公司章程》(2014年6月版)进行修改,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章程的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

 经投票表决:赞同7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长周蕴瑾女士所作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投票表决:赞同7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

 详见《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46)。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王仁果,男,1972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南充罐头厂销售科主管,南充华港亚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广安宏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南充市商业银行董事、监事。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可澄,男,1963年9月出生,本科。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在南充财贸学校任教,曾任重庆国投证券部高级经理,西南证券公司重庆投行部总经理,平安证券投资银行西南部总经理,上海望春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四川省丝绸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海特集团副总裁,西安金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四川嘉美东方教育咨询公司董事长。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顺来,男,1964年7月出生,硕士,香港注册执业会计师、香港注册税务师、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会员、香港税务学会资深会员。现任黄顺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高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编号263)独立非执行董事,达州市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国际狮子总会中国港澳303区香港笔架山狮子会理事,香港湾仔中西区工商联董事,香港会计师公会会计师大使。曾任周坚如会计师行核数员,吴允豪会计师行高级核数员,梁卓伟会计师事务所核数经理,南充市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5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发出,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刘小筠女士委托监事辛晓玲女士代为出席主持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到会监事占应出席会议监事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由公司监事辛晓玲女士主持。

 一、会议审议了《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刘小筠女士因实际控制人变更,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由于刘小筠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增补张碧华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对张碧华女士的资格审查,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的有关任职规定,选举张碧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投票表决:赞同3人,反对0人,弃权0人。通过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简历:

 张碧华,女,1970年6月出生,本科。现任四川泰合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曾任南充罐头厂生产技术科质检员、主管,南充华港亚有限公司总经理。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6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公司将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0月8日下午3点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0月7日至2015年10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7日下午15:00至2015年10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在2015年9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蜀新大道1168号科研综合楼一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议案说明

 上述议案《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上述议案《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只选举一名监事,因此,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直接选举,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上述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9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请于2015年9月29日、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持证券帐户及本人身份证,受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90

 2、投票简称:华神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0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华神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2.00元代表议案2,3.00元代表议案3。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选举董事的议案1,则1.01元代表候选人王仁果,1.02元代表候选人王可澄,1.03元代表候选人黄顺来。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

 ■

 累积投票制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

 五、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刘渝灿

 (3)联系电话:028-66616656 传真:028-66616656

 (4)电子邮箱:dsh@huasungrp.com

 (5)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蜀新大道1168号科研综合楼6楼

 六、备查文件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或填写选举票数):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7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9月21日,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裁汤吉英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汤吉英女士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汤吉英女士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生效。

 汤吉英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汤吉英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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