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15日,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聪颖先生的一致行动人陈美冷女士的通知,陈美冷女士通过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5年9月15日,陈美冷女士通过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228,4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38%。截至2015年9月15日,陈美冷女士通过定向资产管理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286,2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40%。
本次增持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聪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美冷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13,825,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129%。本次增持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聪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美冷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20,112,2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7068%。
二、后续增持计划
陈美冷女士不排除在未来3个月内(自2015年9月11日起)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能性,累计增持比例(包含上述已增持的6,286,293股在内)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聪颖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美冷女士承诺,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五、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陈美冷女士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