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筹划转让持有我司股权方面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818、证券简称:方大化工)自2015年6月5日13时开市时起停牌。
公司于2015年6月6日披露了《方大化工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并分别于6月13日、6月20日、6月27日、7月4日、7月11日、7月18日、7月25日、8月1日、8月8日、8月15日、8月22日、8月29日和9月9日披露了《方大化工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2015-040、2015-041、2015-042、2015-043、2015-044、2015-049、2015-050、2015-051、2015-052、2015-057、2015-058、2015-059)。
2015年9月16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书面通知,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转让持有方大化工股权的重大事项,因拟受让方原因未能顺利推进。经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重大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818、证券简称:方大化工)自2015年9月17日开市起复牌。
本次终止重大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因本次筹划重大事项并申请股票停牌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并感谢广大投资者一直以来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