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召开的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并于2015年9月16日公告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
2015年9月16日,公司首次实施了回购股份的方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公司首次回购股份134.3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84%,最高成交价为15.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1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约2041.39万元(含交易费用)。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其补充规定,公司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且不得在以下交易时
间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操作,并依据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计
划,进一步稳定市值与股东回报,维护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