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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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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55 股票简称:九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5-063
900955 九龙山B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回收四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9月16日获悉,浙江省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九龙山管委会”)回收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持有的度假区内相邻的四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给予相应的补偿。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土地使用权回收的概况

 开发公司前期以受让的方式取得了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内外山大乌龟山区域四宗住宅用地,根据九龙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及项目建设需要,九龙山管委会决定在给予适当补偿的基础上回收度假区内相邻的四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2015年9月9日获平湖市人民政府(平政国土批[2015]23-26号)批准。

 二、本次土地使用权回收的主要内容

 1、土地基本情况:

 开发公司持有的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内外山大乌龟山区域四宗国有土地,分别是乍浦大乌龟山西北,土地面积44944.8平方米(土地证号:平湖国用2006第21-303号;地号:21-127-0-327-1);乍浦大乌龟山西南,土地面积48986.6平方米(土地证号:平湖国用2006第21-304号;地号:21-127-0-328-1);乍浦浦山湾,土地面积25970.1平方米(土地证号:平湖国用2006第21-302号;地号:21-127-0-325-1);九龙山旅游度假区铜田岛外围,土地面积4799.6平方米(土地证号:平湖国用2010第02779号;地号:21-127-0-358),四块土地面积共计124701.1平方米(约187亩)。

 2、回收补偿费用:

 建设用地使用权回收补偿款合计为人民币15607.7859万元。

 同时,九龙山管委会还就九龙山旅游度假区内外山大乌龟山区域四宗国有土地的基础设施配套进行回购。基础设施配套价格为每亩人民币50万元,合计人民币9350万元,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依据。

 3、此次政府回收土地的合同中约定“合同的成立以四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为前提条件,若没有挂牌成交,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回收工作正在进行中,相关补偿款暂未收到。

 三、本次土地使用权回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使用权回收完成后,将为公司提供更为充沛的现金流,并会在扣除前期投入的相关成本后产生一定的收益;该四宗地块约定回收补偿款为15607.7859万元人民币;基础设施配套补偿费用在挂牌之后最终确定;如挂牌成交,土地回收预计产生收益约1.05亿元人民币(具体以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为准)。

 本次政府回收的土地,也是计划引进新的开发商,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进一步推动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的发展。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省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与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平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回收合同》(平旅管地收合字[2015]第1号);

 2、浙江省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与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平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回收合同》(平旅管地收合字[2015]第2号);

 3、浙江省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与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平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回收合同》(平旅管地收合字[2015]第3号);

 4、浙江省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与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平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回收合同》(平旅管地收合字[2015]第4号);

 5、浙江省平湖九龙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与浙江九龙山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平湖市九龙山外山大乌龟山区域建设用地基础设施配套回购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上海九龙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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