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签署福建太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之框架协议的公告》(编号2015-043)已于2015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现对上述公告方框架协议内容进行补充披露:
“甲方: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福建太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罗令
二、向甲方定向增发方案
3.双方约定的业绩目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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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业绩须经甲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如乙方2016年底保底收益低于业绩目标70%,则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按原价回购向甲方增发的全部股票,并按年化收益率10%支付资金占用费。
三、定增完成后,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相应的文书及资料,确保甲方对乙方实现并表。”
特此公告。
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