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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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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581 200581 证券简称:威孚高科 苏威孚B 公告编号: 2015-040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份A股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回购部份A股股份导致股份总额、无限售股份数量发生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回购部份A股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披露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2015年8月1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9月8日回购了11,250,422 股股份,依据相关规定,自股份过户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即失去其权利。

 2015年9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11,250,422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股份变动原因

 2015年8月7日,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份A股股份的议案》,并于2015年8月26日公告了《关于回购部份A股股份的报告书》。

 截至2015 年9月8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共计11,250,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0%,最高成交价为23.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42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249,999,607.07元(含交易费用),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无限售股份数量相应发生变化。

 三、股份总额、无限售股份数量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020,200,992 股减少至 1,008,950,570股。详见下表:

 ■

 四、修改公司章程事项

 公年2015年8月7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A股股份决议有效期内具体办理回购公司部份A股股份的相关事宜:“……7、根据实际A股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等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办理相关部门的报批及备案手续等事宜;……”。

 本次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1、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

 修改前为: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0,200,992元。”

 修改后为: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8,950,570元。”

 2、修改《公司章程》第三章第十九条

 修改前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1,020,200,992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总数为847,820,992股,其中,发起人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04,059,398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172,380,000股。”

 修改后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1,008,950,57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总数为836,570,570股,其中,发起人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04,059,398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172,380,000股。”

 按照公司最新股本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关于回购部份A股股份的报告书;

 4、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部份A股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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