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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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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15—058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12日, 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5-053号公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在公告中出现笔误,现更正如下:

 一、原公司临2015-053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

 一、审议通过《公司向大股东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可持续经营,偿还专项债务资金周转,公司拟与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由海亮金属向公司提供 2050万元借款用于公司偿还专项债务资金周转。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汪鸣先生、姚金芳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核准、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书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现更正为:

 一、审议通过《公司向大股东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可持续经营,偿还专项债务资金周转,公司拟与海亮金属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由海亮金属向公司提供 2050万元借款用于公司偿还专项债务资金周转。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汪鸣先生、姚金芳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书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除以上内容进行更正外,公告其余内容无变化,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以此为鉴,更为谨慎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杜绝类似错误的发生。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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