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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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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5-055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新育先生的通知,其于2015年9月15日通过二级市场购入了本公司的部分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新育先生

 二、增持目的、增持计划及增持时间

 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张新育先生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精神要求,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其计划在6个月内(自2015年7月10日起)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及增持数量由增持人根据自身资金情况安排。

 三、增持方式

 根据二级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四、增持数量及比例

 1、张新育先生于2015年9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70,600股,成交均价13.146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23%。

 2、本次增持前,张新育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68,0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77%,并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北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后,截至2015年9月16日收盘,张新育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38,6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00%,并通过科锐北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2015年9月16日,科锐北方持有公司93,054,7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2.63%。

 五、本次增持的合法性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张新育先生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六、承诺事项

 张新育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相关情况,并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报备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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