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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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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5-070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林业”、“本公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已于 2015 年7月23日通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于2015年9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苏加旭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76号),具体情况详见《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无条件通过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2)和《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0)。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福建森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股份”)在变更为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源有限”)后,已完成森源有限100%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森源有限已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标的公司公司类型及名称变更

 2015年9月14日,标的公司经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将名称由“福建森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省森源家具有限公司”,标的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领取了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资产交付及过户

 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已核准了森源有限的股东变更,森源有限的股东变更为永安林业,本公司直接持有森源股份 100%股权,森源有限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后续事项

 (1)公司需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期间内根据募集配套资金方案,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1,877,394 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

 (2)公司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股份的登记、锁定、上市等手续。

 (3)公司需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变更事宜的工商登记或备案手续。

 (4)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协议、承诺事项。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9月16日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

 永安林业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依法办理完毕,相关权益已归属永安林业,未尽事项继续办理相关手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2、律师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于2015 年9月16日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永安林业本次重组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即森源股份100%股权的过户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的约定办理完毕,过户程序合法、有效;永安林业取得标的资产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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